廣州市各區嘅區級不可移動文物,亦叫區登記保護文物,由廣州市各區嘅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公佈。
- 凡係市轄區入邊登記同公佈過嘅不可移動文物都會受法律保護。
- 被列爲區登記保護嘅不可移動文物,由所有人或使用人負責修繕、保養、保護建築物同佢附屬文物嘅安全,唔由得人損壞、改建、加起或者拆冧。
- 喺區登記保護文物側近搞工程項目,事必要保證文物安全,唔可以破壞佢嘅歷史風貌。
- 維修區登記保護文物必須遵守保持文物原狀嘅原則,制定維修方案,有齊相關資料再報畀區文物主管部門,批准同意之後先至好施工,並且要喺文物部門同專家指導之下具體實施。
- 區登記保護文物要儘可能原址保護。如無法實施原址保護,事必要遷移異地保護或者拆冧嘅,要報畀區文物行政部門。原址保護、遷移、拆除區登記保護文物要嘅錢,由建設單位列入建設工程預算。
- 所有公民都有保護文物嘅責任同義務,睇到擅自拆建、改建不可移動文物或者損害文物嘅行爲都要去制止,並且立即報區文物管理部門。
下低列出廣州11個市轄區嘅區級不可移動文物:
古遺址
古墓葬
古建築
石刻
近現代重要史跡同代表性建築
其它
- 第一批(2012年11月15號/50道)
- 第二批[1](2014年3月19號/2道)
籌 |
名 |
時代 |
地址 |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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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越秀北路394號建築 |
近現代 |
越秀北路394號 |
嶺南近現代優秀建築之一,喺建築形式同功能方面有特色,係建築師林克明設計嘅現代主義風格早期代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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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府學雙泉」古井 |
清朝 |
中山五路學源里63-69號之間 |
井底有兩個活泉眼所以叫「雙泉」。呢個井喺番山东南角古代廣府學宮後邊,水源來自番山,係而家廣州城內罕有嘅活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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