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外观
(重定向自文化資產管理局)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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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reau of Cultural Heritage, MOC(英語) | |
![]()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局徽 | |
機構概要 | |
成立时间 | 2007年10月1日 |
前身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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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 中央三級行政機關 |
管轄范围 | 中華民國 |
驻地 | 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 |
人员数 | 134人 |
年度預算 | 約新臺幣35.81億元(114年度) |
首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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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者 | 文化部部長 |
任期 | 無任期保障 |
上级部门 | 文化部 |
內部單位 | 4組、4室、1中心 |
授權法源 | |
網站 | http://www.boch.gov.tw/ |
影像资料 | |
![]() 文資局綠建築(原花雕酒儲酒庫) |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簡稱文資局)是中華民國有關文化資產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隸屬文化部,成立於2007年。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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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年8月,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簡稱文建會)於臺南市中西區原臺南州廳成立國立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籌備處,同時負責國家臺灣文學館與國立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的籌設工作。
- 2006年,依據2005年新修正實施的《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1條之規定及立法院95年度第6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預算及決算委員會聯席會議之決議,文建會規劃籌設「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簡稱文資總處),專責推動文化資產業務。
- 2007年10月1日,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簡稱文資總處籌備處)成立。文資總處籌備處將文建會第一處(辦理文化資產業務)、文建會中部辦公室(原位於南投縣中興新村,後遷至臺中市)、文資中心籌備處及國立傳統藝術中心部分業務及人力加以整合,另新增文化資產行政、專業技術與研究人員,設置綜合規劃組、有形文化資產組、無形文化資產組、資產維護發展組、研究傳習組;原文資中心籌備處改為文資總處籌備處南部辦公室。
- 2012年5月20日,文建會升格為文化部,文資總處籌備處同時改組為「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局本部位於臺中市南區的臺中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舊台中酒廠,今文化部文化資產園區),南部辦公室改為「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
組織
[编辑]內部單位
[编辑]業務單位
[编辑]- 傳藝民俗組[3]
- 傳統藝術科:辦理重要傳統工藝、重要傳統表演藝術之研究調查、登錄、保存者認定、廢止、變更、傳習、獎助及保存維護計畫之研擬及執行。輔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與民間辦理傳統工藝、傳統表演藝術之普查、登錄、保存維護、人才育成及推廣等工作。
- 民俗科:辦理重要民俗、重要口述傳統、重要傳統知識與實踐之研究調查、登錄、保存者認定、廢止、變更、傳習、獎助及保存維護計畫之研擬及執行。輔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與民間辦理民俗、口述傳統、傳統知識與實踐之普查、登錄、保存維護、人才育成及推廣等工作。
- 保存技術科:辦理重要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普查、列冊追蹤、登錄、保存者認定、廢止、傳習、技術保存、活用及人才養成。輔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與民間辦理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普查、列冊追蹤、登錄、保存者認定、廢止、傳習、技術保存、活用及人才養成。
- 古物遺址組
- 古蹟聚落組
- 國定古蹟科:辦理國定古蹟因管理不當致有滅失或減損價值,通知限期改善,或逕為管理維護、修復等事項。
- 古蹟歷建科:輔助各縣(市)政府辦理古蹟與歷史建築普查、列冊追蹤等事項。召開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審議委員會會議,辦理國定古蹟之重新審議、指定、公告等事項。
- 聚落文化景觀科:輔助各縣(市)政府辦理聚落及文化景觀普查、列冊追蹤及審查、登錄、廢止等事項。
- 監管科: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修復再利用工程監管制度之建立。辦理古蹟歷史建築修復再利用工程督導查核。
- 綜合規劃組
- 綜合計畫科:辦理施政方針、中長程計畫及重大專案計畫之研擬、彙整及績效評估、地方文化資產專責機構之輔導。
- 國際交流科:辦理文化資產國際交流及合作相關事務之規劃、推動與宣傳、臺灣世界遺產潛力價值之詮釋與整備推動。
- 公共服務科:辦理產業文化資產之活化及再利用推動、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系統建置及整合推動。
- 法制科:辦理文化資產相關法規之修訂、擬議、諮詢、闡釋及訴願等事項、各類契約之審議、法制教育訓練及推廣。

- 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
- 保存科學科:以預防性保存維護為核心理念,進行相關保存科學基礎研究與運用;並透過文化資產環境監測及3D數位化等方法,具體落實文化資產保存工作。另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協助文化資產保存作業要點》提供專業技術諮詢,適時解決文化資產機關(構)面臨之保存維護難題。
- 研發企劃科:辦理文資保存專業書籍與期刊之編輯出版與翻譯,提供相關領域人員教學及保存修護參考;與國內外文保單位進行合作交流,簽署MOU、選送年輕專業人員赴國外教育實習;鼓勵產官學研民等各界共同合作,進行文資保存人才之培育;推展《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2條文化資產保存教育之實踐,獎勵及發展文資教育課程、教案設計及教材編訂等,落實文資教育往下扎根目標、強化中小學生文資保存之素養。
- 修復技術科:辦理保存修護專業人才培育、推動人才認證制度及保存修護教育推廣。因應臺灣環境條件,研究開發保存修復所需材料與技術,協助各管理單位落實文化資產保存工作。並出版保存修護專業書籍,提供保存修護實務參考或作為人才培育參考資料。
事務單位
[编辑]- 主計室
- 秘書室
- 文書科
- 事務科
- 人事室
- 政風室
歷任首長
[编辑]任別 | 姓名 | 就職時間 | 卸任時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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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 主任 | |||||||||||
1 | 林登讚 | 2007年10月17日 | 2008年7月31日 | ||||||||
2 | 王壽來 | 2008年8月1日 | 2012年5月19日 | ||||||||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局長 | |||||||||||
1 | 王壽來 | 2012年5月20日 | 2013年8月2日 | ||||||||
代理 | 施國隆 | 2013年8月2日 | 2013年9月23日 | ||||||||
2 | 施國隆 | 2013年9月23日 | 2021年1月15日 | ||||||||
代理 | 張仁吉 | 2021年1月15日 | 2021年3月24日 | ||||||||
3 | 陳濟民 | 2021年3月24日 | 現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