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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主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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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主學阿拉伯語توحيد羅馬化:tawḥīd 或 Tawheed、Tauheed)是伊斯蘭教一神論,有時又依文章脈絡譯為獨一性。認主學主張真主(造物主,即上帝)是唯一(Wāḥid)且無與倫比(āḥad)的。[1]

古蘭經》主張世界上只有唯一且絕對真理;又主張無與倫比且今世肉眼不可見的主宰,他是超絕萬物的[1]。真主统治万物,這種觀念使信徒相信宇宙是正義、道德且有秩序的,而非只是徒然存在而沒有道德秩序。同理,《古蘭經》拒絕宇宙中有兩位主宰的觀念,認為善惡都是惟一真神所造的,惡勢力沒有能力創造任何物,反對善惡二元論。另外,《古蘭經》是一位神派,也拒絕基督宗教主流的三位一體概念。伊斯蘭教的真主阿拉(另譯「安拉」)是普世的,不是一個專屬於民族的神,也不是專屬於一個區域或部落的神靈;伊斯蘭教的阿拉是执掌万物的,无物可对他的权力造成阻碍[2]

認主是穆斯林信仰宣示裡最重要的[3]清真言的首要信條即是宣揚真主的獨一性[1]。把真主的創造物視為主宰是《古蘭經》所提及唯一不可饒恕的罪行(也就是举伴主)[2]穆斯林相信整個伊斯蘭教就是建立在對真主獨一性的認識上的[4]。伊斯蘭教的认主独一教義是毫不妥協的,以區隔其他各大宗教[5]

伊斯蘭教的学者不断的对认主独一进行阐释,一代又一代的信徒體悟宣揚真主獨一性的要義和深意。

伊斯蘭學者發展出理解獨一性的不同法門。例如神學法理學哲學以及蘇菲思想,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還有科學。這些方法多少都是要試圖解釋真主的獨一性[6]

字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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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語裡,認主學(Tawhīd)意為「使成為唯一或主張某事為唯一」[7]。“Tawhīd”及其動詞形式“wahhada”都沒有在《古蘭經》裡出現,但真主獨一性的原則則出現過很多次(例如,真主在《古蘭經》裡被描述為「唯一的受拜者」(ilāh un wāhid),共計13次)[3]

《古蘭經》所提的獨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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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蘭經》是了解伊斯蘭教裡真主獨一性的主要來源。很顯然地,了解真主及其獨一性的首要步驟便是了解《古蘭經》。但所有穆斯林權威都認為,要真正了解真主是不可能的,因為真主是超越人類視覺界線與感官的。因此,真主透過眾先知告訴人們他的德性(随发提)。就這個觀點來說,所有先知傳遞的基本訊息都是一樣的,即「萬物非主唯有真主」。[8]

《古蘭經》主張世界上只有唯一且絕對的真理;又主張無與倫比的存在,他是超絕萬物的。根據《古蘭經》:[1]

「你說:他是真主,是獨一的主,真主是萬物所仰賴的;他沒有生產,也沒有被生產;沒有任何物可以做他的匹敵。」(112:1-4)
「你的主是自足的,是仁慈的。如果他意欲,他就使你們消逝,而以他所意欲的人繼承你們,猶如從別的民族的後裔中使你們興起一樣。」(6:133)
「他是前無始後無終的,是極顯的极隱的,他是全知萬物的。」(57:3)[1]

有些穆斯林大力抨擊某些獨一性的解釋,唯恐造物主與被造物之間的分別不明顯,與伊斯蘭教徹底的一神論不合。[9]

《古蘭經》經文34:24、35:40以及46:4都提到,認為真主有夥伴的思想和行為(Shirk)是大罪。經文34:20-24則拒絕宇宙中有兩位主宰的觀念,認為善惡都是獨一真主所造的,惡勢力沒有能力創造任何物。[10]

《古蘭經》還提到穆斯林的故事,他運用理智,理解到真主是萬物存在的原因:相關經文為6:75-79,他從崇拜星星、月亮和太陽的信仰中脫離,確信真主是那些天體的唯一創造者。[1]

伊斯兰教中神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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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释的统一性和神性的复杂性,《古兰经》使用了99个术语,这些术语被称为“神的尊名”(Template:Qref)。这些神圣名称体现了神圣属性,进而投射出从创造层面到物质层面的所有层次。[11] 除了至高名称“安拉”(Allah)和新词“至仁主”(ar-Rahman,指创造和维护宇宙的神圣恩惠)以及少数其他特定名称,如穆罕默德在一则可靠传述中提到的“万王之王”(Malik al-Muluk),其他名称可能由神和人类共享。根据伊斯兰教义,这种共享旨在提醒人们神的临在性,而非暗示人的神性,或对神的超然性施加限制。将神性归于被造物(即“以物配主”,shirk)被视为否认神的真理,因此是一种大罪。[1]

以物配主(Shi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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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神的独一性中掺杂其他神灵的行为被称为“以物配主”(shirk),它与“认主独一”(tawhid)相对立。尽管该术语在英语中通常被翻译为“多神崇拜”(polytheism),但其含义被认为更为复杂。[12][13] 也有人建议将其翻译为“与[神]并列”。[14] 该术语包括否认除神以外任何事物的神性,例如抬高自我凌驾于他人之上[13],或将神的属性赋予被造物。[15] 这导致逊尼派学者指责萨拉菲派瓦哈比派将神描绘成一个从天上统治的被造物。[16]

“以物配主”分为两类: 大以物配主(阿拉伯語:شِرْك ٱلْأَكْبَر羅馬化:shirk al-akbar直译:「greater shirk'):公开且明显的 隐微的以物配主(阿拉伯語:ٱلشِّرْك ٱلْخَفِيُّ羅馬化:al-shirk al-khafi直译:「hidden shirk'):隐蔽或隐藏的。它指人们履行必要的宗教仪式,但不是为了神,而是为了他人,包括社会认可。[17] 隐微的以物配主可能是无意的,但仍会受到惩罚,尽管程度较轻。[15] 《古兰经》第4章第48节写道: 安拉必不赦宥以物配主的罪恶,他为自己所意欲的人而赦宥比这差一等的罪过。谁以物配主,谁已犯大罪了。 《古兰经》第4章第116节写道: 安拉必不赦宥以物配主的罪恶,他为自己所意欲的人赦宥比这差一等的罪过,谁以物配主,谁已深陷迷误了。

认识神的独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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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侯赛因·纳斯尔的观点,阿里——第一位伊玛目(什叶派观点)和第四位正统哈里发逊尼派观点)——被认为是伊斯兰神学Kalam)的奠基者。他的言论包含了穆斯林关于神之独一性的最早理性论证。[18] 阿里指出,“神是独一的”意味着神超越相似性与计数概念,甚至在想象中也不可分割。[19]

宗教的第一步是接受、理解并认知祂为主宰……认主独一的正确形式是认识到祂如此纯粹且超乎自然,以至于其本体既不可增亦不可减。也就是说,应理解其本质与属性无别,其属性不可与本质割裂或区分。[20]

伊斯兰研究学者文森特·J·康奈尔引用了阿里的如下论述:

认识神即认识其独一性。“神是独一的”有四层含义:其中两层错误,两层正确。错误含义之一,是有人说“神是一”时联想到数字与计数。这是错误的,因为无二者不属数的范畴。岂不见那些称“神是三位一体之一”者已陷入此等悖信?另一错误含义是说“某人是其族类之一”,即某属的一种或某种的个体。此说用于神亦谬,因暗含以物比拟神,而神远超一切比拟。至于正确的两层含义,其一指“神是独一的”意味着万物无与之相似者;其二指“神是独一的”表明其本体不可分割,无论在外显、思想或想象中皆无多元性。唯神具此独一性。[1]

这种对认主独一tawhid)的认知奠定了穆斯林伦理的基础。[21] 伊斯兰教认为,世界由作为终极实在的神维系,其属性独一无二,与万物迥异。[21] 认主独一否定了造物主与被造物之间的任何亲缘性,包括:隐形存在jinn)不参与创造而是被造物、拒绝神有化身或子嗣、否认以兄弟或配偶形式存在的创造伙伴。 造物主的独一性体现在每日祈祷ṣalāh)的真主至大Takbīr)诵念中。[21]

神学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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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学家通常运用理性与演绎法来证明神的存在、独一性与唯一性。他们基于自然界中观察到的秩序、目的、设计或方向性证据(或这些要素的组合),采用目的论论证来证明作为创造者的神之存在。目的论假设自然界的运作与过程中存在某种目的或指导原则。[22] 神学家频繁使用的另一种论证是归谬法。相较于建设性论证,他们更倾向于使用这种方法来更高效地驳斥对手观点。[23]

神作为万因之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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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前伊斯兰时期阿拉伯多神论,《古兰经》论证道:认识到神是万物的创造者,就排除了次级神灵存在的可能性,因为这些存在本身也必定是被造的。在《古兰经》中,神是一个既内在又超越的造物主,祂主动地创造、维系并毁灭宇宙。神作为万物终极原因的这一实在,意味着神因世间事物的次级原因与偶然性现实而遮蔽于人类理解之外。[1]因此,《古兰经》将信仰神的独一性等同于"信仰未见"(古兰经|2:3)。[1] 《古兰经》将其使命总结为:使"未见"在不同程度上成为"可见",从而使对神存在的信仰成为核心真理,而非非理性的盲信。《古兰经》指出,神的迹象既近在咫尺又遥不可及,要求研习者以谦卑之心聆听其教诲(古兰经|50:33, 古兰经|50:37)。《古兰经》通过关注某些可观察的事实,将其呈现为对神的"提醒",而非提供冗长的神学证明来论证神的存在与独一性。[24] 艾什尔里派神学家在本质上否定因果关系,但接受其作为人类探究和理解自然过程的辅助工具。中世纪学者认为,自然由统一的原子构成,这些原子在每一瞬间都被神"重新创造"。自然法则只是表观原因的习惯序列(神的定制),每个偶发事件的终极原因都是神本身。[25][26]该论证的其他形式也出现在阿维森纳的其他著作中,后被称为真理论证阿维森纳开创了对存在问题的全面探究,区分了本质(Mahiat)与存在(Wujud)。他论证道:存在的事实无法从现存事物的本质中推断或解释,形式与质料本身无法相互作用并引发宇宙运动或现存事物的渐进实现。因此,存在必定由一个作用因所导致,这个作用因将存在赋予本质,使之成为必然。

認主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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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之主真主的獨一性(Tawhid Ar-Rububiyy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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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主的稱呼及其內涵(Tawhid Al-Asmaa was-Sifa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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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拜的獨一性(Ma'abudi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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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識真主的獨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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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真主獨一性的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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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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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因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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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存在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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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主主權不可見的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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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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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神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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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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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蘭經》字面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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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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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爾太齊賴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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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什爾里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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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伊瑪目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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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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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菲派與伊爾凡尼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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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空自我與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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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統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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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穆斯林文化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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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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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 此外,该领域还提出了一种归纳论证:宇宙(创造物)的统一性与单一性暗示着唯一的创造者与管理者……"健全的思维会因宇宙各部分间的紧密关联而意识到造物主的独一性"认主独一在神学中的论述 互联网档案馆存檔,存档日期2009-02-03. 伊斯兰百科全书
  23. ^ 对独一性的论证以接受神的存在为前提,其论证结构通常针对主张存在两个或多个神的论敌(如二元论者、琐罗亚斯德教徒和基督徒)进行反驳。正因如此,自古以来神学家们为捍卫独一性教义,认为归谬法比建设性论证更有效。他们大多以此方法论来呈现独一性证据。认主独一在神学中的论述 互联网档案馆存檔,存档日期2009-02-03. 伊斯兰百科全书
  24. ^ Fazlur Rahman (1980), p.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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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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