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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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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試(?—1661年),江南金坛人,清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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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治十二年,登進士。顺治十三年(1656年),擔任清朝廣州府南海縣知縣[1]。后由朱鼐鼐接任[2]

順治十八年(1661年)牵涉金坛通海案,被捕入狱,段冠、江潢、史洪谟王明試不胜刑而自诬,后以谋反大逆被斩。此案知县任体坤依拟绞。共斩六十四人,家属男女没入,流徙大小老幼又共二百七十六人[3]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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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政协南海县委员会文史组. 南海文史资料 第2辑. 政协南海县委员会. 1983.07: 90–94. 
  2. ^ 《南海市政府志》编纂委员会编纂. 南海市政府志 2007. 广州:广东经济出版社. 2007.11: 79–83. ISBN 978-7-80728-749-0. 
  3. ^ 《金坛县志》
官衔
前任:
陸舜臣
清朝廣東廣州府南海縣知縣
顺治十三年 - 顺治十六年
1656年 - 1659年
繼任:
朱鼐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