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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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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元素(參見英文design elements)係指美術設計入面最基本嘅組成部分,諸如係線條、形狀、顏色、空間、質感同比例呀噉。設計師唔單只要理解每一種元素各自嘅效用,仲要用整體化[註 1]嘅方式思考,諗吓呢啲元素組合埋一齊之後,會對觀者產生點樣嘅整體效果。呢種整體考慮亦係完形心理學強調嘅重點之一[1]

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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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條同形狀可以組合,形成特徵或者元素[註 2]。同樣嘅特徵可以喺唔同作品度出現,就好似虛構作品相關討論講到嘅橋段概念噉:譬如喺西方嘅漫畫動畫設計之中,唔同嘅基本形狀被指可以用嚟傳達唔同嘅角色氣質同情感印象,方形嘅身體或面部設計會聯想到堅固、穩重感;圓形嘅身體則通常帶出柔和、友善、親切嘅感覺;而三角形嘅面型或者身體比例,往往會有一種不和諧、危險或者具侵略性嘅印象,畫奸角嗰陣時常會用到;呢種特徵上嘅規律,可見於好多作品當中[2]。同一道理,諸如係唔同種類嘅眼、唔同種類嘅鼻、唔同種類嘅口等等,都可以用同樣嘅方法想像。

睇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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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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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英文holistic
  2. 參見英文feature

引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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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The Key Elements & Principles of Visual Design. Interaction Design Foundation.
  2. What is Shape Language?. The Walt Disney Family Muse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