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外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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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称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 类型 | 普通法律 |
| 簽署日期 | 2007年12月29日 |
| 施行日期 | 2008年5月1日 |
| 立法历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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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简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用于解决劳动争议,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共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
历史
[编辑]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内容
[编辑]分为4章54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关于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到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组织申请调解,劳动者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