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春
外观

张建春(1965年5月—),男,山东菏泽郓城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1984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1],和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2024年6月21日,张建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7月24日,全国政协十四届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撤销其全国政协委员资格[3]。12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中共二十大代表资格,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逮捕[5]。2025年4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张建春涉嫌受贿一案由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向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6]。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24年,被告人张建春利用担任中央组织部干部一局任免处正处级调研员、副处长、处长,干部一局副巡视员、副局长,北京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常务副部长,中央组织部干部一局局长,中央组织部部务委员兼干部一局局长,中央组织部副部长,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推进、业务承揽、工作安排、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5506万余元。2025年9月16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张建春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7]。
参考资料
[编辑]- ^ 张建春出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 澎湃新闻. [2020-09-14].
- ^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张建春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4-06-21 [2024-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6-21).
- ^ 全国政协十四届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闭幕 王沪宁主持并讲话. 中国政协网. 2024-07-24 [2024-07-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7-25).
- ^ 中央宣传部原副部长张建春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4-12-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12-13).
- ^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建春决定逮捕_.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4-12-31 [2025-04-18].
- ^ 河北检察机关依法对张建春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5-04-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5-04-20).
- ^ 中央宣传部原副部长张建春受贿案一审宣判. 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2025-09-16 [202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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