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欒尚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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欒尚約
大明監察御史
籍貫山東萊州府膠州軍籍
字號字孔源
出生嘉靖六年(1527年)十月二十日
逝世隆慶五年(1571年)
配偶娶匡氏
出身
  • 嘉靖二十五年丙午科舉人
  • 嘉靖二十九年庚戌科同進士出身

欒尚約(1527年—1571年),字孔源,號岱滄,山東萊州府膠州(今膠州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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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丙午科山東鄉試第六十二名舉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庚戌科三甲進士[1][2]。次年任直隸溧水縣知縣,三十六年八月擢江西道試監察御史[3],三十七年二月實授,巡按直隶、山西。

嘉靖四十年(1561年),谪安州判官,迁怀庆府推官,被论削籍。归里后,被其家仆栾桂杀害[4][5]

事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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欒尚約去官家居臥病,發掘其妾與家奴通姦之事,與其妻商議撲殺此奴。其妾聞訊告之,家奴即收買一屠戶半夜入戶,將夫婦殺害,且在宿仇趙某門前和過道暗灑血跡,誣告官府。幸得保定知府章時鸞查明實情,誅殺罪人[5]

戏曲《血手印》中的剧情即以他的事迹改编。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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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有《岱沧集》一卷,朱彝尊评其诗为:“不失温柔敦厚之教”。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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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欒鳴;祖父欒滋,曾任閘官 贈文林郎知縣;父欒□,曾任代府右長史。母張氏(贈孺人);繼母劉氏(封孺人)。具庆下。兄尚絅、尚志、尚簡。弟尚縝、尚纯[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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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光緒《溧水縣志·卷五》
  4. ^ 《國朝獻徵錄·卷之九十二》河南按察司副使章公時鸞墓誌銘(陳頤正):御史欒尚岳家居寢疾,微得其奴妾奸狀,與婦議撲殺之。妾聞告奴。奴厚賄一屠,夜入殺御史夫婦,而密灑血宿仇趙某之門及道巳,乃佯驚大呼,集眾跡之。欒無子,奴妾即訐趙大辟。趙不厭亟訴行公覆鞫,公一見疑之,密詢奴與屠□,擒屠母訊之,立得實,盡伏辜,而御史之冤雪,趙氏之獄解。
  5. ^ 5.0 5.1 《湧幢小品·卷十二》:雪冤解獄 保定御史欒尚嶽,家居寢疾,微得其奴妄奸狀,與婦議,欲撲殺之。妾聞告奴,奴厚賄一屠,夜入,殺御史夫婦,而密灑血宿仇趙某之門及所經道上。已乃佯驚大呼,集眾跡之,以血為據。欒無子,奴妾即訐趙,坐大辟。趙不服,亟訴覆鞫。時青陽章時鸞為守,一見疑之,密詢奴所最厚者何人,知為屠也,擒屠母,詢之,立得實,盡伏辜,而御史之冤雪,趙氏之獄解。
  6.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十九年庚戌科殿試登科錄》 
官衔
前任:
包桐
明朝溧水縣知縣
1551年-1556年
繼任:
曾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