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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南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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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南金
大明赣州府知府
籍貫浙江杭州府钱塘县匠籍
字號字子輕
出生成化十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逝世嘉靖三十一年六月十四日
配偶娶陳氏,继娶陳氏
出身
  • 正德五年庚午科舉人
  • 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

沈南金(1474年—1552年),原名沈芾,字子輕浙江杭州府钱塘县人,明朝政治人物。治《易經》。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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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五年(1510年)庚午科浙江鄉試第十七名舉人,六年会试,以乙榜署任江西萬載縣教谕,年四十歲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三百八十九名,第三甲第二百四十三名進士[1][2]。三年授南京大理寺右評事,历寺副、寺正。嘉靖十年(1531年)任广东廉州府知府,十二年调任江西赣州府。既又补云南鹤庆府,移病老于家。嘉靖三十一年卒,年七十九。[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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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阴阳训术世家。曾祖沈景阳。祖父沈宗寿。父沈晙。前母朱氏,母魏氏。永感下。弟重金、鳴金、應金[4]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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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相卿《明故中顺大夫江西赣州府知府沈公墓誌銘》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許相卿《雲村集》卷十三《明故中顺大夫江西赣州府知府沈公墓志铭》
    公沈氏,讳南金,字子轻,家世郡城人。公始名芾,为钱塘博士诸生。御史行学,按籍更公名南金,公不意慊也。子轻盖公矫辞以见志云。高祖恒,负识干,当国初法峻,隐而卖卜。曾祖晢,祖宗寿,传术于世。父正术时,遂世阴阳家学。考俊,以公贵,赠文林郎南京大理寺右评事。妣朱氏、魏氏。公,魏出也,赠魏孺人。孩幼多奇,童矿有志操。正德五年举浙江乡试,六年会试,以乙榜署江西万载学教谕。嘉靖二年举进士,三年授南京大理寺右评事,历寺副、寺正。正德十年,迁广东廉州府知府。更贤,补江西赣州府,既又补云南鹤庆府,移病老于家。嘉靖三十一年六月十四日卒,年七十九。
    公赋性简谅,操行介特,事徇其心,不惮违俗。所亲或规之曰:「世同混混,而子独以孑孑矫之其的而招射哉?」公谢曰:「唯唯否否。夫吾信吾心,傥庶几于道,或犹十一二已乎?嘻!俗去道也远矣,焉避矫?」处家人嗃嗃,侍亲侧更温颜婉辞若两人然。诸弟严事之,不为降。至其婚嫁赀费,力补苴之必周。教万载,抗颜督厉,造就科名士。加昔守廉以诚,长者处官,民犯盗窃犹核情,时有纵舍,不文法顾计也。
    赣当达涂,巨镇重臣宿兵,民脂髓涸供矣。公身先节约,力任兴革,多方亟图,民望更生。而公以杜请托忤时贵排迫左迁罢归。知者哀赣人而惜时举措之乖,叹公不能取容当世,殆少激也与?公居乡,简易自便,不事矜饰,仪观无故,未尝割鲜兼馔,粝糗蔬茹之餐,通帛大布之服,萧然故诸生时等耳。郡仕而归者,官例供舆隶,公舍而徒行,行未尝入公府也。
    杭故宋京师,江南大都会,自昔以繁丽名,产丰习侈,为天下最。公独啬陋凉约居其间,人以不情猜焉。缙绅士则惮屈之,然弗甘也。或斯靳之曰:「夫夫也,是谓苦节不可贞者耶?」公为不闻也者,矜澹泊为宠荣,悬车及就木,二十许年一日也。盖其资于世也俭,故需于世者廉。古有清白吏,今曷愧焉?部刺史诔之曰:「于今伯夷也。」言少褒矣,来者或可取微云。公方疾甚,医议灼艾曰:「止,生死由天,毋重困我。」疾革,诸子问,顾言曰:「更何言,更何言,无怛意。夫观人至于没世,复安所遁其情?」公超然若客,而归以语素昧公者,将亦信其平生也已。
    公娶陈氏,无子。继亦陈氏,赠封并孺人。子男五:希渭,太学生,例以赀为杭州右卫署指挥佥事;希泷,邑学生;希淘,庶;希准、希济。女四:长壻邑学生金榜;次壻太学生林恩;次壻郡学生莫曜。庶女幼。孙男五,女五。公卒之三年,嘉靖三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庚寅,葬公灵石山之朝阳。五子者聚相泣曰:「吾父洁修潜懿,今随死而亡,后将无复知有吾父者。吾曹不子死吾父矣。」夫先民既没,而德音犹存者,赖之于纪述也。孰为言立而传一二遗行,俾书之石,耿光于永世,以焜燿吾子若孙,繄吾父为不亡也。五人扙泣相慰曰:「可!可。」于是希泷以嘉鱼令李君玑衡状来请,爰论次之,而系以铭。
    铭曰:湖水浩汗兮,山石岩巉。阴林灌木兮,偃蹇连蜷。莽一丘以埋玉兮,穆清风于陵樊。天地无穷兮,声休鬯而弗泯。长谷逶迤,轩驺历兹兮,志士式焉。曰:「猗嗟乎!清修独行之贤。」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登科録》 
官衔
前任:
俞應辰
明朝廉州府知府
1531年-1533年
繼任:
詹瑩
前任:
黄瓒
明朝赣州府知府
1533年-1534年
繼任:
顾可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