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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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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順行
大明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陕西
籍貫河南開封府通許縣
出生癸酉十一月初一日
配偶娶王氏,継娶張氏
出身
  • 萬曆十九年辛卯科舉人
  •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進士

王順行(1573年—?年),字率之,號成五河南等處承宣布政使司開封府通許縣人,民籍。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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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酉十一月初一日生,行一,治《詩經》,由增生中式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河南鄉試二十二名舉人,年三十七歲中式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會試一百八十六名,第三甲第一百九名進士。禮部觀政,四十一年授大理寺右評事,四十三年陞右寺副,四十四年終養[1]。历守顺德、太原二郡,悉著惠政。寻备兵陕西庄浪道,天啓六年(1626年)四月升右参政,调西宁分守道,十二月升本省按察使,累迁至陕西巡抚,大得士民心。致政归[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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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王廷受;祖王寶,義官;父王希樂,義官;母婁氏。具慶下。弟王道行。子王嗣三。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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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序齒錄》
  2. ^ 清乾隆刻本《通许县志》:王顺行,字成五,万历庚戌(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进士,授大理寺评事。历守顺德、太原二郡,悉著惠政。寻备兵庄浪道,夜闻沙鸡飞鸣,知有边警,遂整军出,寇适至,大胜之。时皆服其先识。累迁至陕西巡抚,大得士民心。致政后,敦睦姻族,乡人钦其德义。佐邑令修城,区画有方。流寇至,闻顺行分守城池,各惊怖遁去。值岁祲,施赈遍陈、杞、许三邑,活老稚以亿万计。祀乡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