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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光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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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光甸
大明工部都水司主事
籍貫直隸安慶府太湖縣
出生正德十四年己卯七月三十日
逝世嘉靖四十五年丙寅八月初二日
配偶娶章氏
出身
  • 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同進士出身

程光甸(1519年—1566年),字子極,號南津,又號司空山人,直隸安慶府太湖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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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壬子科應天府鄉試第八名舉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中式己未科會試第三百名,三甲第一百一十七名進士[1][2]。任江西進賢知縣,值歲旱民饑,光甸移家穀千石以賑之,又為地方奏請建城,行取赴京,補工部都水司主事,行之日,士民泣留,建祠祀之。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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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程鍾;祖父程倫,知縣;父程紹頤,知縣。前母呂氏;母陳氏。慈侍下。兄光世;弟光皖、光野(監生)、光署[3]。子程一嵩、程一岱、程一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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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门程氏续修支谱》卷五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