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2008年缅甸宪法公投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2008年缅甸宪法公投

2008年5月10日 (2008-05-10)
(2008年5月24日 (2008-05-24)部分乡镇)

结果
票數 %
同意 24,764,124 93.82%
不同意 1,631,712 6.18%
有效票 26,395,836 98.58%
無效或空白票 380,839 1.42%
總票數 26,776,675 100.00%
已登記選民/投票率 27,288,827 98.12%

根据缅甸国家和平与发展委员会于2008年2月的公告,缅甸于同年5月10日举行了宪法公投(部分乡镇于5月24日举行)[1]。军政府称,新宪法将确保建立一种“纪律昌盛的民主制度”[2]。之后在2010年举行了多党选举

2008年2月26日,缅甸颁布《宪法公投法》,并设立了公投委员会[3]。据报道,该法律保障投票的秘密性,并要求对选票进行公开计数,以证明选举的公正性[4]

2008年4月9日,宪法草案正式公布,并确定了公投日期。此次公投拟通过的主要宪法变更包括:

  • 全国议会四分之一的席位将由军方人员保留;
  • 内政部将完全归属军方管辖[5]
  • 凡与非缅甸公民结婚者不得竞选总统职务[6]。多家国际媒体报道称,这一条款将导致反对派领袖昂山素季失去竞选总统的资格,尽管她的英国籍丈夫已于1999年去世[7]

参考文献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