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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南京阿红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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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悟饭在话题“搜索结果观察”中的最新留言:2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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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更名:“南京红老头事件”→“南京紅姐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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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红老头事件” → “南京紅姐事件”:當事人既然自稱「紅姐」則應該尊重其自我身份認同。Chiu Hsiao (✉️Message) 2025年7月10日 (四) 05:05 (UTC)回复

(=)中立:一方面,當局無端改稱「红老头」,頗有「為分列觀點而以別稱的組合、合成詞、分段並列組合新詞或者標新立異的名詞」、「局限於對某事件某方面的觀點」(WP:POVNAMING)之意而涉嫌不中立;另一方面,事件專名「红老头事件」確在主流傳媒中明顯多於「紅姐事件」,惟顧及一稿多發、剔除非可靠來源,二者尚屬同一量級。但可確定「南京」贅余,應予去除;正文中應明示此人自稱「紅姐」,可見度應高於生造的「红老头」。--— Gohan 2025年7月10日 (四) 06:46 (UTC)回复
(+)支持:「南京紅姐事件」,主流媒體叫南京紅姐事件多於南京红老头事件,而且主流媒體報導此事件大多都以「南京」作前綴,非贅餘。此外,沒有任何來源指焦某某的自我認知是什麼性別,其人只有38歲,更非「老頭」。至於他男扮女裝的事,全世界都知道,但主流媒體、網路社群及至國際報導的主要對焦某某稱呼就是「紅姐」,我認為媒體沒有「模糊当事人性别,对大众造成刻意误导、扭曲事实」之說,「紅姐」的稱呼只是媒體對其男扮女裝之事的反應。--Iflwlou ☯I♨I☀ 2025年7月11日 (五) 09:51 (UTC)回复
首先,未显见“主流媒体、网络社群及至国际报导的主要对焦某某称呼就是‘红姐’”,您能否提出相应的证据?我这边至少看到新京报联合早报网易新闻南方日报中国日报等一众媒体都称其为“红老头”。
其次,全世界都知道对相当一部分公众认为违背伦理的人,特别以其相反性别来称呼,是对该性别称呼的污名化,就和把一个女杀人犯称为“红大汉”一样。在此处,中立的观点原则不仅应当保护大众心理上的正确认知,也应当保护称呼符号的正义。--嶼暖留言2025年7月14日 (一) 11:46 (UTC)回复
「紅姐」:星島am730東森娛樂ETtoday新聞雲三立新聞網Newtalk新聞周刊王CTWANT香港01英文虎報中時新聞網news18straitstimesasiaonetnn thailandthe thaiger鳳凰網……「您能否提出相应的证据?」其實我已經提供了Google連接,你可以數一數用「紅姐」的媒體多還是用「紅叔」的媒體多,我只是支持媒體採用率較多的字詞,與焦某某的自我認知無關。
以其相反性别来称呼,不代表「对该性别称呼的污名化」,例如范冰冰叫「范爺」、李宇春叫「春哥」,也不是嘲諷某一性別,也沒有人誤會她們的性別。何況條目已經說得很清楚他是男扮女裝,也提供一系列媒體對她不同的稱呼,沒人說焦某某是跨性別,報導沒有這樣子說,現在的廣泛報導下,就算是泰國跨性別女性叫他做「紅姐」,也很清楚他是「大叔」,目前「大众心理上的正确认知」已經很清楚明白,而維基「称呼符号的正义」就是命名常规,如媒體多數稱女杀人犯为“红大汉”,那就是「红大汉」,別無他選。--Iflwlou ☯I♨I☀ 2025年7月14日 (一) 15:17 (UTC)回复
我没有说要违反“命名常规”的意思,命名常规的适用顺序是“命名原则——观点中立——命名惯例”。观点中立本身就是命名常规的一部分,我只是在向您解释,即使所有人都知道“红姐”是男性也不影响这个名称有冒犯性,违背观点中立的原则。而您的观点是认为由于优先适用了命名原则中的“使用常用名称”一项,因此阻却适用观点中立的原则,这个问题我已经在另一条回复里向您阐述了我的观点。--嶼暖留言2025年7月14日 (一) 15:30 (UTC)回复
关于污名化的问题:我说的是“对相当一部分公众认为违背伦理的人,特别以其相反性别来称呼,是对该性别称呼的污名化”,这一前提不能省略。我没听说过李宇春在大众媒体上有和“与1600余人性交”同等级的丑闻,范冰冰的偷税丑闻也与性别问题几无关系,然后两位还都是符合大众审美的超级巨星。这当然不算污名化,和本事件也没有可比性。--嶼暖留言2025年7月14日 (一) 15:40 (UTC)回复
回复@Iflwlou:抱歉,不知道为什么回复给您时显示您的评论已经删除或移至他处,只能如此回复您:
可能是我没表达清楚我的意思。如果有一方的可靠来源明显、稳定地较多,我也支持。但是我觉得您想要证明的是“红姐”明显更多,那起码要先定义哪些媒体在这里称得上可靠来源,然后从什么样的途径搜索样本,如何统计(不同时间是否分层?不同地域是否分层?否则考虑是否构成地域中心?),统计结果是多少?……而不能只是扔两个google链接在这里。因为我也只是随便贴了几个比较靠上面的,下面的条目还有一堆,总不能不同观点的人就往讨论区一个一个扔链接然后数数目?而我是认为,目前该事件发生不久,很难统计断言哪个名字就明显“更多”,甚至对于此类事件选出一个“最多”的名字是很困难的。而如果两者都在主流媒体上有充分的“亮相”,两个名称各自有相当一部分人知晓,孰若选择一个更加观点中立的标题?--嶼暖留言2025年7月14日 (一) 15:23 (UTC)回复
如果可以條目名稱可以迴避「姐」啊「叔」這些字眼,倒可以省卻這些爭論,但是媒體(我提供的都是可靠來源)偏要用「紅姐」,這我沒法。如果要勉強滿足大家,那可以用標題轉換,反正中國的媒體用「紅(男性形容詞)」多,那簡體用「紅(男性形容詞)」作條目名,港台用「紅姐」作條目名,就這樣子了。--Iflwlou ☯I♨I☀ 2025年7月14日 (一) 15:45 (UTC)回复
好叭,那我还确实没看出这个规律,我看到一篇联合早报叫“红大爷”的,以为两种称呼都是在各地都有,就觉得叫“红大爷”不仅更妥当,也免去许多争吵。也辛苦您啦--嶼暖留言2025年7月14日 (一) 15:51 (UTC)回复
(-)反对,当事人自称的是阿红,不是红姐--Shawwww留言2025年7月12日 (六) 18:01 (UTC)回复
不知為什麼,現在人人都叫他做「紅姐」。--Iflwlou ☯I♨I☀ 2025年7月12日 (六) 18:48 (UTC)回复
(-)反对:首先,焦先生自我认知为男性,改称呼其为红姐并不符合其自我认知。其次,最常用称呼和事件发源地称呼均为红叔、红老头。--~2025-18715-7留言2025年7月13日 (日) 03:49 (UTC)回复
(-)反对:事件当事人生理性别为男性、自我认知为男性,网络id为“阿红”,从未自称女性,且大多数官媒在大众监督下已更改为“南京红老头事件”,报道、记录新闻事件时不应模糊当事人性别,对大众造成刻意误导、扭曲事实。--Focusaaaaaa留言2025年7月13日 (日) 07:55 (UTC)回复
「紅叔」明顯不常用;事件發源地的稱呼對於一個人類或事件在維基百科的名稱無足輕重;請精準理解維基百科的名從主人命名常规。而多家第三方新聞傳媒表示他自稱「红姐」,而未表示他自稱「紅叔」、「紅老頭」或「紅哥」;「阿紅」或可作人物代稱,但在事件專名中不常用,違反命名原則。最關鍵的是,「爺」、「叔」、「姐」等並不一定蘊含其性別認同——正如范冰冰自稱「范爺」而非「范婆/姐」等,不可從中導出自認爲男性。此外,未見他自認爲男性的證據,反而他在網片中聲稱「我是女的」;但是如前所述,此點不重要。條目自始至終突出南京警方對其性別的認定,而無對此的不同見解;如有扭曲,也是偏向南京警方觀點的扭曲。(集中回覆@~2025-18715-7@Focusaaaaaa@~2025-18487-6@~2025-18508-8@LauraLauraCam。溫馨提示:此頁無需賬號亦能留言,若呼朋引伴或以不同身份參與同一話題的討論,則是操縱傀儡、僞造民意、擾亂共識;如不及早公開承認並收手,可能導致違犯者所有賬號及位址被封禁。另外,雖然拆解人物專名並不恰當,不過既然你們已經拆解,不妨換位思考,一個人符合何種條件才能被稱爲「老頭」?)--— Gohan 2025年7月14日 (一) 03:27 (UTC)回复
首先,该人自称“阿红”,未见有资料显示其自称“红姐”。
其次,即使其自称红姐:对于“在本人作品中出现”以外的情形,人名并不是适用“名从主人”原则的典型情形,亦即自称对于一个人类在维基百科的名称无足轻重不那么重要(作为维基人,我不敢说‘无足轻重’这么绝对的话),请精准理解维基百科的名从主人命名常规。因此,不能以该人未曾自称“红老头”就排除将改条目命名为“红老头”的可能。
最后,关于该人“不符合‘老头’条件”的问题:既然您认为他作为男性,可以被称为“姐”;那为什么36岁就不能称为老头?该讨论的争议焦点在于,该事件与性行为相关,而可能利用其名称性物化荡妇羞辱在社会中、在性上仍处于被凝视地位的女性,而老年人在性问题上未显见处于更易被客体化的地位,因此应当优先保护“姐”这一称呼。这就好比一位来自苏北的警察在上海度假时,肯定更介意别人称其为“江北人”而不是“条子”,因为后一种冒犯与当下的场合关系更小,因此对人冒犯的程度就不如另一者大。--嶼暖留言2025年7月14日 (一) 12:21 (UTC)回复
不得不支持了--~2025-19351-0留言2025年7月14日 (一) 13:15 (UTC)回复
  • 事實錯誤:大量新聞傳媒,包括周刊王CTWANT、香港01、聯合報、港生活、Newtalk新聞、中國報等 ,指他自稱「紅姐」(本點意在指出「未见有资料显示其自称“红姐”」論點錯誤,而非説明實情如此)
  • 方針理解不足:在名從主人中,「其个人发表的作品,或其认可的中文官方资料」是相對於仅起参考作用的的「其所工作或隶属的机构、组织、公司的中文资料」而言的;本人對其名的自述在維基百科實務中不低於「其个人发表的作品,或其认可的中文官方资料」,例如裴淳華等條目更名即出自其自述(的媒體報道),而非「其个人发表的作品,或其认可的中文官方资料」。另請注意:我所謂「「紅叔」明顯不常用;事件發源地的稱呼對於一個人類或事件在維基百科的名稱無足輕重;請精準理解維基百科的名從主人等命名常规。」是一句話,無關以「而」轉折的「自稱」一句。
  • 我未認定他是男性,亦未認定他可以被稱爲單字「姐」;僅同意較常用的「紅姐」、「紅老頭」、「阿紅」等可作人稱代詞。「老頭」一問純屬引發(與「姐」同等的)換位思考,不置可否。對後續多重邏輯斷裂或邏輯謬誤(包括以偏概全等)的言論不予回應。維基百科條目標題更非「优先保护“姐”这一称呼」或任何稱呼之處。
--— Gohan 2025年7月16日 (三) 09:30 (UTC) 👍1回复

不适合写入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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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子木{{unencyclopedic}}要求必须在讨论页提供理由,否则视为无效。--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5年7月11日 (五) 05:25 (UTC)回复

我八掛,我會擴展此條目。--Iflwlou ☯I♨I☀ 2025年7月11日 (五) 09:53 (UTC)回复
草,才看见,已移除了那我也不扩展了----是橙🍊子🍊哦! 2025年7月13日 (日) 05:19 (UTC)回复

編輯請求 2025-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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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已拒绝。讨论未完成。WP:DR。--YFdyh000留言2025年7月14日 (一) 06:47 (UTC)回复

将标题改成红哥或者红爷!事件人性别为男!!--~2025-18487-6留言2025年7月13日 (日) 10:32 (UTC)回复

请考虑等待上方的移动请求讨论结束。--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5年7月13日 (日) 13:31 (UTC)回复
回應如上。--— Gohan 2025年7月14日 (一) 03:27 (UTC)回复

建議改名爲 南京紅老頭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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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有侮辱女性的成份,被告本身是一名男性,新聞報導不應該通過標題使讀者先入為主--~2025-18508-8留言2025年7月13日 (日) 14:18 (UTC)回复

我之前确有看到一些女性主义者认为相关新闻标题有侮辱女性成分的分析,但是:1. 这里是中文维基百科,您不应该直接摆出推论而不假思索地假定相关编者/读者都有了解过相关的论证;2. 条目的命名归根到底是取决于Wikipedia:命名常规这一方针而不是个人认为“会使读者先入为主”之类的。--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5年7月13日 (日) 16:08 (UTC)回复

編輯請求 2025-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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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已拒绝——重複近似請求。程序性關閉。--— Gohan 2025年7月14日 (一) 03:26 (UTC)回复

鉴于南京红老头事件主角是男性,称为”红姐“不实且有极强误导性,本着求实精神,要求将词条变更为”南京红老头事件“。--LauraLauraCam留言2025年7月13日 (日) 17:54 (UTC)回复

建议改名为 南京红老头事件,原标题辱女,当事人是一名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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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在中文的平台上基本也不会说南京红姐而是南京红老头。只有喜欢辱女的人才故意使用这一称谓来达到辱女的目的。比如https://weibo.com/1642512402/5186041667650696?wm=3333_2001&from=10F1299020&sourcetype=weixin&s_trans=6555970530_5186041667650696&s_channel=4 现在正规新闻都使用南京红老头一词。--Fsfasf留言2025年7月14日 (一) 08:09 (UTC)回复

提醒,讨论勿以对立情绪,“只有……才……”属于扣帽子。7月8日后至今中国大陆有相关新闻报道吗。中国大陆外的媒体报道,近日挺多“紅姐”的,如果按WP:地域中心等来说,这些似乎也在参考范围内。个人来说,如果有中性且常用的称呼出来,我倒不反对改掉。--YFdyh000留言2025年7月14日 (一) 08:29 (UTC)回复
在社交平台中,坚持使用“红姐”称谓的用户账号,常见存在其他贬低女性的内容,因此该称谓可能带有污名化意图。事件发生在中国大陆,当地主流媒体及公众讨论中更常使用“红老头”或类似中性表述。维基条目忽略这一主流称谓,转而使用罕见且带有性别色彩的“红姐”,容易被视为强化性别偏见,建议更改为更中性、广泛使用的称谓。--Fsfasf留言2025年7月14日 (一) 10:20 (UTC)回复
1. 我同意可能有此现象,但社交平台及恶意使用不占全部,所以讨论注意,避免“只有”引战和波及无辜。2. 事物的常用名与污名化争议是个难题。3. 中国大陆媒体近日似乎相对噤声?“更常使用”是近期短暂现象,之后的常用名、是否有后续报道还不太确定,使用“当地主流”也将存在争议,海外部分群体(及上方部分讨论)可能觉得这受制于某些管制或压力。“更中性且广泛使用”可能暂不存在,各时空各地域有不同的常用性?--YFdyh000留言2025年7月14日 (一) 11:10 (UTC)回复

目前资料仅支持当事人自称“阿红”的事实,未见其自称“红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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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明确一个事实问题,即当事人是否真如本页某些观点所称,曾经自称“红姐”?

至少我目前见到的资料没有给出一手的证据,或者至少声称,当事人曾自称“红姐”。甚至条目本身中也只提到当事人自称“阿红”。

明确这一问题,条目名称的问题才能讨论下去。

祝编安。--嶼暖留言2025年7月14日 (一) 12:28 (UTC)回复

編輯請求 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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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已拒绝。重複近似請求。程序性關閉。-VAMPIRE!VAMPIRE! All Hands Brace For Shock!Birds Away. Missile intercepted留言2025年7月15日 (二) 05:24 (UTC)回复

将第一句的南京红姐改成南京红老头或者南京红叔,这件事跟女性没有任何关系,坚持用南京红姐会让大家以为这件事主角是女生。--~2025-19812-5留言2025年7月14日 (一) 18:36 (UTC)回复

只有嫖客认为是“姐” 公共话语空间都叫“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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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将条目名称从“南京红姐事件”改为“南京红爷事件”,理由基于维基百科的命名准则(Wikipedia:命名常规)及相关讨论的分析:

符合常用名称原则:根据Wikipedia:命名常规#命名原则,条目应优先采用“最常用且广为人知的名称”。讨论中提到,“红姐”在部分媒体(如香港、台湾及东南亚媒体)中较为常见,但“红老头”或类似称呼(如“红叔”“红大爷”)在中国大陆主流媒体(如新京报、南方日报、中国日报等)及社交平台(如微博)中占据显著地位,且更贴近事件发源地的常用称谓。综合来看,“红爷”作为一个性别中性且在部分语境中出现过的称呼(如联合早报提及“红大爷”),能较好平衡各方使用习惯,避免地域中心(WP:地域中心)争议。 观点中立性(WP:POVNAMING):讨论中指出,“红姐”可能因当事人男扮女装的背景而被部分人认为带有性别污名化或误导性,特别是在事件涉及性行为等敏感话题时,易引发性客体化荡妇羞辱的解读,违背中立性原则。而“红老头”因“老”字可能被认为不准确(当事人仅38岁)或带有贬义,同样存在争议。“红爷”作为一个相对中性的称呼,既避免了性别化的“姐”或“叔”,也减少了年龄相关的争议,符合WP:NPOV的要求。 尊重事实与避免误导:现有资料仅明确当事人自称“阿红”,未见确凿证据表明其自称“红姐”。因此,基于Wikipedia:命名常规#名从主人,不应优先以“红姐”命名以免误导读者认为当事人性别认同为女性。“红爷”作为一个非性别特异且在部分媒体中出现的称呼,能更准确反映事件背景,同时避免模糊当事人性别。--此條留言由~2025-19417-5討論貢獻)於2025年7月14日 (一) 23:33 (UTC)加入。回复

建議:拜託不要用AI來表達你的意見。--Sakurase留言 2025年7月15日 (二) 04:17 (UTC) 👍1回复

編輯請求 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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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已拒绝。重複近似請求。程序性關閉。-VAMPIRE!VAMPIRE! All Hands Brace For Shock!Birds Away. Missile intercepted留言2025年7月15日 (二) 10:32 (UTC)回复

将标题“红姐”改成“红老头”--~2025-19854-2留言2025年7月15日 (二) 09:13 (UTC)回复

建议更名:南京焦某某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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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Wikipedia:中立的观点更名。另,现有字词转换具有扰乱性质--~2025-20401-8留言2025年7月16日 (三) 05:35 (UTC)回复

建議更名成沒有人用的名字,人才。。。。。。
另外,字詞轉換沒有擾亂性質。請停止在討論頁倒屎。---VAMPIRE!VAMPIRE! All Hands Brace For Shock!Birds Away. Missile intercepted留言2025年7月16日 (三) 05:47 (UTC)回复
维基百科经常使用没人用的名字,另外你的行为已经涉嫌人身攻击--~2025-20634-8留言2025年7月17日 (四) 12:26 (UTC)回复
維基百科經常使用沒人用的名字[來源請求],您不如找找使用“南京焦某某事件”的可靠來源來佐證此更名合適。--Sakurase留言 2025年7月17日 (四) 12:36 (UTC)回复
命名的中立与常用之争,是老话题了(如Wikipedia_talk:命名常规#关于条目命名常规中纳入中立性的考虑),并且确实有不少条目用过原创(含翻译)或生造名称。说“南京焦某某事件”是一个“以可靠来源为基础的描述性名称”(Wikipedia:命名常规#非批判性的描述性名称)也没错,缺点是它有点违背常用性。WP:POVNAMING“描述性名称应使用中性措词,以免暗示支持或反对某主题的观点”,性别词汇是否为此主题的重点及观点,可能见仁见智,但在中国大陆,这确实引起了风波和争议。若以跨性别等问题的处理手法来说,用中性描述规避半常用词的争议是得当的?个人来说不反对改,但也没特别强力的理由说服反对者。--YFdyh000留言2025年7月17日 (四) 13:23 (UTC)回复
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运动就是个不常用名,而且似乎还是维基百科原创研究出来的……--~2025-21957-7留言2025年7月18日 (五) 07:30 (UTC)回复

关于自称当事人的X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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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性可疑,[1]等帖子下多则质疑。鏡週刊援引的留言是否不该保留。@IflwlouWhisper of the heartSpecial:Diff/88227808。--YFdyh000留言2025年7月16日 (三) 13:27 (UTC)回复

已刪。--Iflwlou ☯I♨I☀ 2025年7月16日 (三) 13:51 (UTC)回复
那就删了吧--侧耳·倾听 2025年7月17日 (四) 06:37 (UTC)回复

建議更名:“南京红姐事件”→“南京阿红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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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红姐事件” → “南京阿红事件”:不认为用noteTA是解决命名问题的好方法,红姐/红叔/红老头在各地都有许多不同群体在使用,建议移动到当事人自称。Shawwww留言2025年7月16日 (三) 18:41 (UTC)回复

  • ( ✓ )同意:现阶段名从主人改成“阿红”应该是可以的,而且能绕开“姐”和“爷”的争议,不过等红姐被批捕或者移交检察院之后很可能还要根据那时候的案件名称再改一次名字,先找更多人讨论一下吧。--侧耳·倾听 2025年7月17日 (四) 06:47 (UTC)回复
支持。当前显然不宜用NoteTA。--BigBullfrog𓆏2025年7月18日 (五) 00:32 (UTC)回复
(+)支持--Jackyming留言貢獻・這位編輯者是一位奶味藍🤩) 2025年7月21日 (一) 05:37 (UTC)回复
(-)反对:「南京阿红事件」迄今大約不足五家主流新聞使用,目測不及「南京红姐事件」二十分之一,不符合命名原則。--— Gohan 2025年7月22日 (二) 09:47 (UTC)回复
原来的“南京红姐事件”也没什么媒体用。--Shawwww留言2025年7月22日 (二) 11:22 (UTC)回复
?Google一下都不至於作出此番定論吧?以不同字體Google「"南京 紅姐 事件"」,結果巨量且最多。--— Gohan 2025年8月8日 (五) 06:51 (UTC)回复

搜索结果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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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采用「+"南京" +"$1"」的搜索词在谷歌上搜索近1月的内容:

  • 红姐 :306 000
  • 红老头:088 000
  • 阿红 :035 300
  • 红大爷:015 800
  • 焦某 :013 100
  • 焦某某:012 700
  • 红爷 :011 800
  • 小红叔:004 070
  • 红姐姐:001 420
  • 红姨 :000 382
  • 红爷爷:000 132

「红姐」虽然最多,但是也没有差「阿红」10倍,当前的标题(「南京阿红事件」)应该在接受范围内。但是上面有人说「红姐」「罕见」,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7月25日 (五) 13:13 (UTC)回复

罕见是中国大陆(中后期)视角,因为说红姐会被女拳网友“大声指正”。也算信息茧房。--YFdyh000留言2025年7月25日 (五) 14:39 (UTC)回复
缩小到一周以内好像还是「红姐」最多。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7月25日 (五) 14:44 (UTC)回复
加了site:.cn,总算是比「红大爷」少了,但也没少太多(179比111)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7月25日 (五) 14:46 (UTC)回复
Google收录的太少了。微博指数我没查。微信指数中,“红姐事件”有两个高峰(7月6日、18日,2.3M指数),好像比其他常用,但“南京红老头”在7月9日热度为72M,及前后两日高热度。小红书指数新红里,“红大爷事件后续”“阿红大爷事件”浏览量高于“红姐事件分析”。B站指数,“南京红姐事件”热度不少,但“南京阿红”热度偶尔是前者两倍,“红大爷事件”热度低,“南京红老头”在7月8日有过一个高几倍的顶峰。--YFdyh000留言2025年7月25日 (五) 19:58 (UTC)回复
现在的情况是各方、各平台的说法都不太一样,而且小红书、微信公众号这类平台搜索引擎又统计不到,难办了。--侧耳·倾听 2025年7月28日 (一) 12:41 (UTC)回复
就事件名稱而言,「南京阿紅事件」在主流傳媒中的確是比較罕见,維基百科影響多日後仍未逆轉。--— Gohan 2025年8月8日 (五) 06:56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