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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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流、潰決
[编辑]-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IP用戶@~2025-26641-19在未提供來源直接證實下不斷更改用詞,在此發起討論解決。
附知@Matt8830、@Olaf8940、@Sinsyuan、@Matt Zhuang等資深編輯者--Kanshui0943(留言) 2025年9月25日 (四) 12:46 (UTC)
- 已退回該IP用戶編輯內容並提報當前的破壞、請求页面保護。
- 截止至今,根據通常可靠來源的新聞報導。
- ETtoday新聞雲:林保署表示,堰塞湖水滿之後開始向外溢流,並帶走堆積在盆邊的土砂,因此壩體盆緣會出現破口並逐漸下切,目前已下切80米,估計23日有6800萬噸水流出,目前剩餘2300萬噸。 
- 公視新聞網:台大土木系教授游景雲表示,堰塞湖出現溢流時,隨著流經壩頂的水流流速加快會形成切口,切口也會讓流速再加快,水流增加讓切口擴大持續下切,造成壩頂大量流水透過切口瞬間下流,再沿著馬太鞍溪沖入下游光復鄉聚落 ,且由於當地上游可能是河谷地形,洪峰也會比較集中。至於是否有潰堤,游景雲說目前尚無法確認,但他推測因光復鄉的南岸堤防原本就是開口堤,加上有損壞情形,即使水利署有補強,仍無法承受這次夾帶大量沙石的溢流水勢,不過實際狀況仍需後續勘災資料確認。 
- 根據上述報導可知「堰塞湖是水滿之後開始向外溢流,出現破口並逐漸下切,目前已下切80米。是否潰決仍需後續勘災資料確認。」
- --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5年9月25日 (四) 13:02 (UTC)
- 笑死人了
- https://tech.ardswc.gov.tw/Results/BarrierLakeInfo
- 堰塞湖衍生災害
- 堰塞湖之災害主要來自其蓄積水體,在發生區上游,河道兩側聚落、道路可能受到蓄水量增加而發生淹沒災害,而其壩體因不穩定,蓄積水體於短時間內大量湧出,將造成壩體潰決,進而引發潰壩水流或是大量土砂流出等現象,對下游地區造成極大之威脅。
- 網址給你自己看看吧。
- 資料上可沒說溢流會造成滅村的事情,所以只是溢流而已,壩體是沒有消失的,壩體沒有潰決,所以偃塞湖的水消失掉75%只是偃塞湖的水自己跳過壩體去淹光復鄉的?
- 「堰塞湖是水滿之後開始向外溢流,出現破口並逐漸下切,目前已下切80米。是否潰決仍需後續勘災資料確認。」
- 所以只是“下切”而已,下切80米還不算是壩體潰決?真服了你們⋯⋯你們去創造虛假的歷史吧!再這樣下去維基百科也只是另一種笑話而已。
- 以後維基百科我都只當作笑話看看就好。--~2025-26641-19(留言) 2025年9月25日 (四) 13:29 (UTC)
- (※)注意:你提供的網址並未證明馬太鞍溪堰塞湖為溢流或是潰決。WP:原創總結提及:切勿匯集、綜合多個來源的資訊或單個來源中的不同部分,以得出或暗示並未由來源明確提及的結論。
- 另外WP:NOTHERE:傾倒垃圾話語、挑起戰鬥與反覆充滿敵意的攻擊等等,可能表示用戶是為了在這裡打架,而不是打造百科全書。--Kanshui0943(留言) 2025年9月25日 (四) 13:46 (UTC)
 
 
- 這篇關鍵評論網的報導就是引用您提供的網址內容,用來說明「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14死:回顧小林村滅村事件,台灣還有哪些監控中的堰塞湖? 」。另外,在同一篇報導中亦有提供NDHU強韌防災團隊的馬太鞍溪堰塞湖監測紀實網頁,其網站的「應變作為時間軸」章節有寫到「9/19:更新馬太鞍溪溢淹影響範圍,調整避難疏散作為——專家共識將「最可能情境」由極端潰壩改為「晴天溢流、下切約50公尺」之沖刷型事件 」以及「9/23:14:50發生壩頂溢流,對光復鄉市區造成嚴重災情 」。--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5年9月25日 (四) 14:05 (UTC)- 馬太鞍溪堰塞湖監測紀實網頁繼續寫到「以下為林業保育署花蓮分署9/25之公告 一、堰塞湖現況 樺加沙颱風帶來的豐沛雨量,造成馬太鞍溪堰塞湖蓄滿,溢流沖刷潰壩造成大量洪水流出。 」
- 連林業署都說是潰壩了,這個事件條目也不是事發前預測專門的主題。能請問一下開頭段落沒引用的「仍待後續的調查釐清」的引用在哪?還是是原創研究?— Kennyluck(留言) 2025年9月28日 (日) 08:33 (UTC)
 
- 馬太鞍溪堰塞湖監測紀實網頁繼續寫到「
 
- 這篇關鍵評論網的報導就是引用您提供的網址內容,用來說明「
- 是溢流、潰壩還是潰堤?
- 齊士崢指出,河谷崩山堆積形成的天然壩體是由混雜土石組成。水流進入循環後會帶走細粒土石導致壩體容量變大變深;當水的流量、流速增加時,會帶走更多更粗粒的土石,隨著壩體水槽的侵蝕下切,兩側持續發生崩塌,這樣的循環將導致壩體崩潰,更大量的水流就會湧出。
- 齊士崢補充,依照最新的資訊顯示,天然壩的下切規模可能比之前預測的最高值50公尺還大,這種下切規模恐怕已經算是「潰壩」了。齊士崢進一步解釋,假如堰塞湖的剖面接近倒三角形,那就是堰塞公視新聞網湖的水已在短時間內宣洩了大部分。
- 依照你提供的網址,你也只是截取有利的說法在利用,裡面的齊士崢教授也同時說了,“這種下切規模恐怕已經算是「潰壩」了”。你並沒有採信。--~2025-26641-19(留言) 2025年9月28日 (日) 08:36 (UTC)
- 加到條目的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用詞章節中了。--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5年9月28日 (日) 08:52 (UTC)
- 建議將臺灣歷史堰塞湖案例資料也放入條目中。讓大家都知道台灣偃塞湖的狀況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技術研發發展平台:臺灣歷史堰塞湖案例資料--~2025-26641-19(留言) 2025年9月28日 (日) 09:16 (UTC)
- 這部分較適合撰寫在堰塞湖#台灣條目中,閣下可前往協助擴充。--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5年9月28日 (日) 10:21 (UTC)
 
 
 
- 加到條目的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用詞章節中了。--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5年9月28日 (日) 08:52 (UTC)
 
- 应当单列出溢流、溃决的争议,而目前暂时以官方说法为准。(虽然我觉得是溃坝)--The Puki desu(留言) 2025年9月27日 (六) 04:56 (UTC)
- 正逐步查閱第三方可靠來源並撰寫在「溢流與潰壩名詞爭議」章節,@The Puki desu閣下也可協助擴充。--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5年9月27日 (六) 06:51 (UTC)
-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連日溢流.溢流口已下切一一四公尺,內政部前部長李鴻源昨直言,下切八十公尺就叫潰壩,「壩就是已經垮了、不見了」--~2025-145260(留言) 2025年9月27日 (六) 10:40 (UTC)
- 農業部官方很清楚既是溢流也是潰壩,獨立媒體下標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潰壩,這真的沒什麼好人身攻擊的。提議:移動到「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潰壩」,有人有很明確的理由反對的嗎? — Kennyluck(留言) 2025年9月28日 (日) 01:33 (UTC)
- 致災的原因是土石流,
- 造成土石流的原因則是潰壩。
- 用字要精確,不可避重就輕粉飾太平。--~2025-26638-87(留言) 2025年9月28日 (日) 03:39 (UTC)
- 臺灣人會把堰塞湖當作一種「壩」嗎?「潰決」即可。-- LLTT(留言) 2025年9月28日 (日) 04:22 (UTC)
- 「溢流潰決」:四頁。
- 「溢流潰壩」:五頁。
- 「潰決」、「潰流」:都超過十頁。
 
- 我是覺得先有「潰」就不錯了,一直在只有「溢流」真的就是自欺欺人,傷害維基百科公信力。
- 就先「潰決」有人特別反對嗎? — Kennyluck(留言) 2025年9月28日 (日) 05:44 (UTC)
 
- 讓子彈飛一下,待後續的第三方獨立機構調查、第三手可靠來源報導或是分析報告出爐,再來決定條目標題或是用詞的問題也不遲。當然很多人對於台灣政府對外的說明此事件的發生原因是「溢流」很感冒,想直接改為「潰決、潰壩、潰流」,但這會違背维基百科不是什么、非原创研究等指引。--真理果是我推的V(留言) 2025年9月28日 (日) 08:21 (UTC)
- 農業部長陳駿季今(27)日回應表示,溢流是對水的描述,潰壩是針對壩體的描述
- 農業部堅持「溢流」!李鴻源、李錫堤喊就是「潰壩」 陳駿季:不需糾結
- 所以政府很明顯知道壩體潰決了--~2025-26641-19(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2:55 (UTC)
- 其實就事件來說,以溢流來描述應該是比較精準的。
- 現時事件的情況的確是先觀測到溢流才觀測到潰壩,而潰壩是因為溢流所導致的結果。如果以潰壩來描述,反而未能精確表述事實的情況,因為潰壩的成因可以有很多不同成因如壩體結構受損,洪水直接沖破壩體等,詳細可以看水壩潰決這條目。
- 如果真的要以比較中肯的方式命名,那應該是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為最精準的描述。--Mons 我就是怪人一個(留言) 2025年9月30日 (二) 07:29 (UTC)
- 補充: 以下的影片可以作為一個示例解釋兩者狹義上的分別
- https://www.threads.com/@yuhunglintw/post/DPVHZJIj3Hx
- 大多的潰壩事件都是描述左方的情況而不是右方的情況--Mons 我就是怪人一個(留言) 2025年10月3日 (五) 04:07 (UTC)
 
 
- 有什麼來源就寫什麼,別把不同詞彙湊在一起就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9月28日 (日) 15:45 (UTC)
- WP:ICA--Kanshui0943(留言) 2025年9月29日 (一) 07:44 (UTC)
- 你覺得命名主題有問題,那麼請就命名主題做商討,請避免牽扯其他,尤其當編者有不同看法時你質疑對方的立場甚至訴諸政治立場觀點於此處,這就過當了。--薏仁將🍀 2025年9月29日 (一) 07:51 (UTC)
 
- 僅只是建議,或許可以考慮將條目名移動至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or光復鄉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部分符合官方命名,感覺也較為中立。--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10月15日 (三) 10:05 (UTC)
- 敬請閣下您專注於命名主題的探討上。建議您使用客觀、審慎、相互尊重的措辭,因為文字溝通難以傳達情感,應以友善的語氣進行交流,避免不必要的誤解。--真理果是我推的V(留言) 2025年10月15日 (三) 12:32 (UTC)
 
- 將條目儘快修為「潰決、潰堤、潰壩」,看那個來源多。而提斯切里提「災害」詞,媒體也有引用,但用「溢流」只是讓人啼笑。Chinuan12623(留言) 2025年10月15日 (三) 11:21 (UTC)
- 溢流是較為中立的用詞,不建議使用較為聳動的用詞。--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10月15日 (三) 12:20 (UTC)
- 我不是論壇聊天,不要非禮言詞及亂刪留言。立院官員質詢我有在看,凡說謊必留下痕跡。潰堤非僅人為,水量大破堤、地震破堤也會造成潰堤,堰塞湖之邊堤土質本鬆軟,遇大雨衝刷,或持續溢流,本要料敵料敵從寬,以潰堤海嘯警報來發布,民眾自不宣而撤逃離。見立院官員及立委質詢,雙方也認同當初應以海嘯警報為之,若然,傷亡必減。
- 我有見立院質詢(看完全程,就知洪災來去) ,實僅在9月21日還是黃色警戒依規要撤45戶85人(有全撤離),9月22上午才是發紅色警戒,至23日連發多次紅警,但有用?來的及嗎?撤人數突增至八千餘人呢,但為何內政部造謠說7月起就十餘次告知要緊急撤離,卸責。又依防災法執行撤離權責單位是鄉鎮公所,県市政府及中央是督導。試問一天內公所警消能撤離八千人嗎?八月立院已通過台南風災重建條例多給40億,就是附議要做馬太堰湖控管安全及撤離計畫及演練,但為何未做,因這是要中央各部會來統合才能完成的,地方沒這能力。結果是現在「災後」才由協調總指揮所做了十餘天才統合完成計畫,但尚未演練,那為何可苛責地方要一天完成撤離?計畫現雖完成,但県府現也不敢核定來轉呈中央,因県府說地方無此能量,要請中央負擔撤離之權責。
- 農業部長八月11日說,堰塞湖無立即危險,9月23日又告訴民眾說僅是溢流,都是輕忽嚴重性。部長又拗說-溢流是初期形容水量,後面是水量衝刷70公尺V型之潰壩」,就不就說明了事實,溢流造成潰壩,潰壩才造成大量財損及傷亡,潰壩是結果,如條目寫「潰壩」或「馬太鞍堰塞湖溢流潰壩」也行,官員及綠委怎會要求媒體僅可寫溢流,就是要粉飭太平缷責,但維基是要中立並事實編寫,不是嗎。--Chinuan12623(留言) 2025年10月15日 (三) 14:17 (UTC)
 
 
- 溢流是較為中立的用詞,不建議使用較為聳動的用詞。--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10月15日 (三) 12:20 (UTC)
- 建議閣下前往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提出討論並掛上{{rfc}},增加議題的可見度。--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5年10月16日 (四) 02:20 (UTC)- 不必轉至客棧,什題就在那論,「潰堤」或「馬太鞍堰塞湖溢流潰壩」,或用「災害」都有媒體引,而「溢流」是官方及綠委要求媒體統一用詞,失準也不恰當。
- 已有維基人開設新討論章節。--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5年10月16日 (四) 04:00 (UTC)
 
- 現立院已進入事實追究釐清階段,是「溢流」或「潰堤」會有一個答案。--Chinuan12623(留言) 2025年10月16日 (四) 02:36 (UTC)
 
- 不必轉至客棧,什題就在那論,「潰堤」或「馬太鞍堰塞湖溢流潰壩」,或用「災害」都有媒體引,而「溢流」是官方及綠委要求媒體統一用詞,失準也不恰當。
- 先不要討論政治層面的部分,現在討論的題是在題目設定的用字。
- 如你首段所說,潰堤的成因有很多有自然發生(地震,洪水溢流等)也有人為的(人為破壞,設計錯誤等),正因如此,題目更應明確指出當下發生的事是什麼才是客觀描述,而當下發生的事的確是溢流,發生土石流、下切潰壩是結果。
- 而用災難則是再中性一點的字眼,因為災難是一個廣義的名詞。
- 在此一層面上,我同意@Tisscherry的提案,把條目名移動至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or光復鄉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Mons 我就是怪人一個(留言) 2025年10月16日 (四) 02:26 (UTC)
- 我個人對此事的理解是,潰堤的堤有人為作用工程在裏面,溢流則是因為自然現象,水壩或堤防如果破口或垮了就用潰堤,一開始是因為堰塞湖溢流,下方河道堤防破口還是撐不住而後造成潰堤,若要詳細分別用詞,差別是在這裡,對的吧?建議大家發言的時候請撇開政治立場,謝謝。--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10月16日 (四) 02:36 (UTC)
- 先梳理一下大家的用詞表達的對象。"下方河道堤防"是在是因為山崩造成的那個堵塞河道的天然堤防還是指湖下游河道的人造堤防。--Mons 我就是怪人一個(留言) 2025年10月16日 (四) 02:49 (UTC)
- 指地震造成的天然壩體,二位水利專家看法:
- 齊士崢指天然壩的下切規模可能比之前預測的最高值50公尺還大,這種下切規模恐怕已經算是「潰壩」了。
- 李鴻源言,下切八十公尺就叫潰壩,「壩就是已經垮了、不見了」
- 下游河道堤防缺口,在災前是用一排太空包阻擋,但遭沖跨致洪水灌入市區。--Chinuan12623(留言) 2025年10月16日 (四) 03:00 (UTC)
- 這是因果關係,堰塞湖不是人工製造,壩是人為,要更客觀全面的分析,只憑兩名「水利專家」定義所有的堰塞湖是天然壩體,我想全世界小學的自然科學老師或許會覺得頭痛。--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10月16日 (四) 03:18 (UTC)
- 這個也不完全正確,天然水壩(Natural dams)是存在的。堰塞湖的英文其實是Landslide Dam,用字面翻譯就是滑坡壩。所以雖然中譯為堰塞湖,但事實上還是有壩體存在。--Mons 我就是怪人一個(留言) 2025年10月16日 (四) 04:28 (UTC)
 
- 我是想釐清@Tisscherry回應中"下方河道堤防"的定義,以免誤解他的意思。因為依上文下理,"下方河道堤防"可以對應的事項有2個(山崩造成的那個堵塞河道的天然堤防/湖下遊河道的人造堤防)。
- 另外,這次堵塞河道的山崩是由暴雨造成而非地震。各地天文組織記錄到的地震為地表震動,即山崩造成的地殼震動。--Mons 我就是怪人一個(留言) 2025年10月16日 (四) 04:01 (UTC)
- 衞服部募款名「0923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適宜為條目名稱,有-時、地及去除溢流、潰堤詞之爭議,「災害」就是中性的統稱詞。--Chinuan12623(留言) 2025年10月16日 (四) 05:44 (UTC)
- 題目上討論,到這應該就可以了吧。
- 回到溢流、潰壩二個詞語上,這個討論起到是@~2025-26641-19把內容中的溢流置換成潰壩
- 2025年9月23日,受強烈[[颱風樺加沙]]帶來的風雨影響,堰塞湖溢流->壩體潰決數次
- 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接獲災害應變中心通知,堰塞湖將有第三波溢流->壩體潰決
- 第二波溢流->壩體潰決發生於16時30分。
- | cause = [[颱風樺加沙]]外圍環流挾帶的雨勢,導致[[馬太鞍溪]][[堰塞湖]]發生數次溢流->壩體潰決
 
- 就他的修改來看,這個置換的不問題應該不在於如何定調事件,而是會出意語意不通的問題。觀測到洪峰當下只能代表溢流發生,但觀測次數只能代表溢流發生的次數未能等同壩體潰決發生的次數,所以事主的修改的確不是一個合適的改動。
- 不過在模組中起因的部份建議作以下修改
- "起因: 颱風樺加沙外圍環流挾帶的雨勢,導致馬太鞍溪堰塞湖發生數次壩體溢流"
- ->
- "起因: 颱風樺加沙外圍環流挾帶的雨勢,引發馬太鞍溪堰塞湖發生數次溢流,導致壩體潰決"
- 因為壩體是不會溢流的,溢流的是湖水。
- 最後,與其針對事件上的定性做無止境的辨論,不如就內容上哪些溢流/潰壩的使用上是否合適作討論更有意義--Mons 我就是怪人一個(留言) 2025年10月16日 (四) 06:51 (UTC)
- 目前的爭議大概只剩下條目名了吧,條目內的用詞沒多大爭議?--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10月16日 (四) 07:45 (UTC)
- 我個人看了數遍,除了壩體溢流這個之外也沒有發現什麼問題。--Mons 我就是怪人一個(留言) 2025年10月16日 (四) 08:04 (UTC)
 
 
- 目前的爭議大概只剩下條目名了吧,條目內的用詞沒多大爭議?--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10月16日 (四) 07:45 (UTC)
 
 
- 衞服部募款名「0923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適宜為條目名稱,有-時、地及去除溢流、潰堤詞之爭議,「災害」就是中性的統稱詞。--Chinuan12623(留言) 2025年10月16日 (四) 05:44 (UTC)
 
- 這是因果關係,堰塞湖不是人工製造,壩是人為,要更客觀全面的分析,只憑兩名「水利專家」定義所有的堰塞湖是天然壩體,我想全世界小學的自然科學老師或許會覺得頭痛。--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10月16日 (四) 03:18 (UTC)
 
 
- 先梳理一下大家的用詞表達的對象。"下方河道堤防"是在是因為山崩造成的那個堵塞河道的天然堤防還是指湖下游河道的人造堤防。--Mons 我就是怪人一個(留言) 2025年10月16日 (四) 02:49 (UTC)
 
- 我個人對此事的理解是,潰堤的堤有人為作用工程在裏面,溢流則是因為自然現象,水壩或堤防如果破口或垮了就用潰堤,一開始是因為堰塞湖溢流,下方河道堤防破口還是撐不住而後造成潰堤,若要詳細分別用詞,差別是在這裡,對的吧?建議大家發言的時候請撇開政治立場,謝謝。--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10月16日 (四) 02:36 (UTC)
 
- 建議閣下前往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提出討論並掛上
 
 
-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14位元罹難者(多字)
[编辑]各界反應 自9月21日起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內政部消防署共通報花蓮縣政府19次要求盡速執行強制撤離措施,但仍有14位元罹難者--~2025-145260(留言) 2025年9月26日 (五) 13:43 (UTC)
- 已處理字詞過度轉換--Kanshui0943(留言) 2025年9月26日 (五) 13:51 (UTC)
堰塞湖蓄水量章節加入下切數據
[编辑]@LLTT、Alexchris、Kanshui0943、王90?新聞中有提到堰塞湖溢流後每天壩體下切的深度數據,那麼有沒有必要加入堰塞湖蓄水量章節中?--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5年9月28日 (日) 08:59 (UTC)
- 已完成擴充。--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5年10月9日 (四) 14:13 (UTC)
關於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鏡新聞的參考
[编辑]這筆新聞標題已經違反WP:NPOV,甚至扭曲教授的原意了。不是合格的參考來源。--Kanashimi(留言) 2025年9月28日 (日) 11:48 (UTC)
- @Kanashimi閣下您好,已更換為中央廣播電臺的來源了,請參見修訂歷史。這影片的來源算是第一手且可能有WP:PSTS的問題「對第一手來源的任何解釋都需要可靠的第二手來源的相同解釋加以支援。如果沒有第二手來源,第一手來源只能用於描述性斷言,這樣的斷言應使得一名理性且受過教育的非專業人士能夠加以驗證。 」若有更適合的可靠性來源敬請協助更換,謝謝。--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5年9月28日 (日) 11:55 (UTC)
溢流時間點落差
[编辑]這兩則新聞提供 11:30 和 11:55 發生溢流,和主流 14:50 呈現落差。
https://tw.news.yahoo.com/%E5%BF%AB%E8%A8%8A-%E8%8A%B1%E8%93%AE%E9%A6%AC%E5%A4%AA%E9%9E%8D%E6%BA%AA%E5%A3%A9%E9%A0%82%E7%99%BC%E7%94%9F%E6%BA%A2%E6%B5%81-%E6%85%8E%E9%98%B2%E4%B8%8B%E6%B2%96%E6%B3%A5%E6%B0%B4-%E7%9B%B8%E9%97%9C%E9%81%93%E8%B7%AF%E5%B0%81%E9%96%89%E9%80%9A%E8%A1%8C-040800992.html --~2025-26916-60(留言) 2025年10月1日 (三) 07:04 (UTC)
- 先跟閣下說明,這兩則Yahoo新聞分別轉載自台視新聞網和三立新聞網。根據翻譯、轉載類來源內容指引提到「當某一來源的主要內容是完整複製、轉載、搬運、摘錄自其他來源時,編者應該轉而採用原始出處。 」,因此需採用原始出處。
- 第一則轉載自台視新聞網「...於今(23)日11時30分發生壩頂「溢流」,可能造成大量水流及土砂迅速向下游移動,林保署持續發布「紅色警戒」... 」其報導在原始出處找不到,已被替換成[1]。
- 第二則轉載自三立新聞網[2]「...天然壩預估今天(23日)中午前後發生溢流,對此,花蓮工務段已派員於高處觀察河川水位變化... 」
- 根據BBC報導「...當日上午,監測顯示堰塞湖水位距壩頂不到5公尺,預估上午11時前可能溢流。 」、中央社報導「...根據上午9時左右最新觀測,馬太鞍溪堰塞湖水位距離溢流口小於5公尺,每小時入流量約120萬噸,可能中午11時前溢流。 」均是指「可能中午11時前溢流」。
- 根據上述,閣下您提供的兩則Yahoo新聞,很有可能是記者沒有將內文寫得很精準,導致有這樣的資訊落差產生。因此還是以14:50為溢流的發生時間。
- --真理果是我推的V(留言) 2025年10月1日 (三) 08:12 (UTC)
相關事件似乎有些無關
[编辑]在第一個相關事件中,偷竊案是偷竊案,跟此事無關--Jlstone0330(留言) 2025年10月8日 (三) 09:04 (UTC)
- 相關事件必須與主事件有直接且顯著的關聯,不然通常會被視為關注度不足,而較難被收錄。故移除車禍和偷竊事情。--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5年10月8日 (三) 11:07 (UTC)
台大團隊非一開始就受邀加入
[编辑]台大團隊一開始並未並被邀請加入,是9/9跨部門會議才被邀請--Ranger-1975(留言) 2025年10月13日 (一) 06:21 (UTC)
- @Ranger-1975能否提供相關來源報導或是請閣下直接編輯條目修正。--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5年10月13日 (一) 08:11 (UTC)
新条目推荐讨论

- 臺灣花蓮縣哪一宗水災事件導致下游的光復鄉多處遭洪水淹沒,造成多人傷亡與嚴重災損,且災後亦有鏟子超人協助災區復原者?
 說明:為往生者 說明:為往生者 默哀。--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5年10月4日 (六) 14:04 (UTC) 默哀。--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5年10月4日 (六) 14:04 (UTC)
- (+)支持。--Sinsyuan✍️TW→GA 2025年10月4日 (六) 15:55 (UTC)
- (+)支持Kanshui0943(留言) 2025年10月4日 (六) 17:03 (UTC)
- (+)支持-- 香港總督大臣Chanson(奏本 · 題名 · 公報) 2025年10月5日 (日) 07:13 (UTC)
- (+)支持--金色黎明(留言) 2025年10月5日 (日) 08:42 (UTC)
- User:AT/一起。—AT⊿⁴⁶ 2025年10月5日 (日) 09:36 (UTC)
- 題目已修。--Sinsyuan✍️TW→GA 2025年10月5日 (日) 12:12 (UTC) 1
 
- (+)支持--Banyangarden(留言) 2025年10月7日 (二) 02:23 (UTC)
 
條目標題要改成什麼?
[编辑]-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主編Olaf8940添加移動條目標題模板,藉此發起移動討論:目前條目命名為「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如果是我,傾向更名為「2025年花蓮光復水災」或「九二三水災」,另有維持原名。--Sinsyuan✍️PJTW 2025年10月16日 (四) 03:22 (UTC)
根據衛福部募款專案、行政院的院會議案稱呼此次災害的名稱,個人認為更名為「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可避免產生溢流、潰決名稱的爭論。另亦可考慮其他名稱,例如更生日報新聞使用「花蓮光復鄉九二三水災」一詞,而另於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的公告中則稱作「光復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5年10月16日 (四) 04:16 (UTC)
- 衞服部募款名「0923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適宜為條目名稱,有-時、地及去除溢流、潰堤詞之爭議,「災害」就是中性的統稱詞。--Chinuan12623(留言) 2025年10月16日 (四) 05:42 (UTC)
- 此次天災是頭次發生,先不壓日期是不是較符合命名常規?例如花蓮地震。不過有沒有日期都不反對。--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10月16日 (四) 11:48 (UTC)
- 不壓日期較單純,但沒人希望馬太鞍是否仍有下次危安?
- 很多條目是有冠日期,如-921大地震。條目可改為「923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Chinuan12623(留言) 2025年10月16日 (四) 12:09 (UTC)
- 根據命名常規,應寫出年月較合適,例如2025年7月下旬臺灣暴雨。--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5年10月16日 (四) 12:39 (UTC)
- 改成「災害」有共識,那就先移修這二字吧,單純些。--Chinuan12623(留言) 2025年10月17日 (五) 12:07 (UTC)
 
 
 
- 此次天災是頭次發生,先不壓日期是不是較符合命名常規?例如花蓮地震。不過有沒有日期都不反對。--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10月16日 (四) 11:48 (UTC)
 公示條目名稱更改為「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爲期7日,2025年10月24日 (五) 22:43 (UTC)結束--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5年10月17日 (五) 22:43 (UTC) 公示條目名稱更改為「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爲期7日,2025年10月24日 (五) 22:43 (UTC)結束--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5年10月17日 (五) 22:43 (UTC)- 我不認為這是常用名稱。——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0月18日 (六) 11:34 (UTC)
- 災害條目名有共識即可,支持Olaf8940的提議。--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10月18日 (六) 12:01 (UTC)
- 好不容易那位阿公接受了 囧rz……--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5年10月18日 (六) 12:18 (UTC) 囧rz……--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5年10月18日 (六) 12:18 (UTC)
- 不必尊我公輩。而「災害、潰決、潰壩、潰堤」都有媒體採用,多少而已。而「溢流」是綠委及官方用詞並要求媒體用,本不值一提。看今日立霧溪堰塞湖,以恐「潰決」來發「紅色警報」,真不知今夕何夕。
- 衛福部及花蓮県府都有「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官方名稱,自為適宜,總比現有令人啼笑的「溢流」好。現在立霧溪堰塞湖水量才馬太鞍的幾分一,怎總統及內政部長警呼恐「潰決」而發「紅色警報」,不再用「溢流」來警示民眾,真相欲來欲明,總是用重大傷亡換來教訓。應正視並剔除「溢流」之不當用詞。
- 有意見,可提對案,如無,共識乃決大多數決,非採全共識。--Chinuan12623(留言) 2025年10月18日 (六) 12:31 (UTC)
- 我覺得「災害」算蠻(=)中立語氣了(依照Olaf8940的立場)--Sinsyuan✍️PJTW 2025年10月19日 (日) 02:44 (UTC)
- 摘立法院「樺加沙風災暨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潰壩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草案」。內明示-潰壩災(害)用詞至為明確,故刪標題「溢流」一詞至為正確。--Chinuan12623(留言) 2025年10月21日 (二) 09:04 (UTC)
- 補個中央社新聞藍提堰塞湖重建特別條例 立院逕付二讀交協商--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5年10月21日 (二) 11:53 (UTC)
- 已移動頁面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至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依論頁公示共識及衛福部與花蓮縣府與特別條例草案之-災害-用詞--Chinuan12623(留言) 2025年10月25日 (六) 06:45 (UTC)
- 感謝協助移動。--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5年10月25日 (六) 09:17 (UTC)
 
 
- 已移動頁面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至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依論頁公示共識及衛福部與花蓮縣府與特別條例草案之-災害-用詞--Chinuan12623(留言) 2025年10月25日 (六) 06:45 (UTC)
 
 
- 公示通過,已由Chinuan12623閣下移動完成。--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5年10月25日 (六) 09:17 (UTC)
- 維基共享資源、維基數據也同步改名完成。--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 2025年10月25日 (六) 09:39 (UTC)
 
 
- 我不認為這是常用名稱。——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0月18日 (六) 11:34 (UTC)
-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