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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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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Wikipedia:廢覆核請求
Tisscherry在话题“陳文波”中的最新留言:12小时前

请在下面提出存廢覆核,管理員會按所提理據處理,而此前,請參閱删除方针存廢覆核方針。如果想先查看被删除内容,请使用已删内容查询。現存而正在進行存廢覆核的頁面參見Category:存废复核候选

被標示為結束的討論並不代表不再受理或不可繼續回覆。只要討論內容未被存檔,若對結果有疑問,可繼續提出意見。

請按「添加新請求」按鈕提案,並據指示闡述理據,新案將會置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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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瀨戶口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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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AT 2025-10-05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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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 Manchiu 2025-10-07 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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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經過在Wikipedia:檔案存廢討論/記錄/2025/01/29#File:Lady Hochoy.jpg互助客棧方針頁連月來多位維基人的討論,已充分證明圖片遭到無理刪除,現申請恢復圖片,以便對相關的人為失當和漠視規則的錯誤行為予以糾正,謝謝。ClitheringMMXXV 2025年6月10日 (二) 15:44 (UTC)回复
    (-)反对:提案人仅因反对存废讨论结果而提案且无法提出有效的新证据,违反Wikipedia:存廢覆核方针。--Wcam留言2025年6月11日 (三) 02:47 (UTC)回复
    不如您先回應互助客棧的討論吧,自己詞窮又不回應,對方針和規則的理解一片混亂,眾人對您的質疑又完全置若罔聞,這樣您是輸打贏要,還是您在平行時空?--ClitheringMMXXV 2025年6月11日 (三) 09:03 (UTC)回复
    Wcam不論在存廢討論,抑或在後續的互助客棧討論一再無視大多數的保留意見,而且胡亂解讀方針,甚至在上面竟然說出「提案人仅因反对存废讨论结果而提案且无法提出有效的新证据」這種眼睜睜的謊言。鑒於個案已積壓多時,我要求臨時恢復圖片以便利討論,謝謝。--ClitheringMMXXV 2025年7月7日 (一) 13:10 (UTC)回复
    又差不多兩個月了,夠膽刪圖,但不敢討論,這是維基百科管理人員應有的態度嗎?--ClitheringMMXXV 2025年8月26日 (二) 14:57 (UTC)回复
    社群沒有形成共識,管理員無從執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9月11日 (四) 19:57 (UTC)回复
    我不同意沒有共識之說,請看看先前的檔案存廢討論和互助客棧討論,有需要的話我可以把相關的意見重新在下面摘錄一遍,謝謝。--ClitheringMMXXV 2025年9月20日 (六) 18:21 (UTC)回复
    我也不同意没有共识之说,NFCC 方针写得很清楚:「只有当其呈现将有助于加深读者对条目主题的理解,而其缺失将妨碍理解时,非自由内容才能被使用。」而什么是条目主题,经社群通过的正式指引MOS:第一句有明确规定。本案将不是何才本人的照片用于何才条目,这张照片既不可能加深读者对“何才”条目主题的理解,其缺失更不会妨碍理解,因此根本不符合 NFCC 的最低要求。
    作为对照,Wikipedia:合理使用#不屬於合理使用中的绝大多数例子(如“用唱片封面上的玫瑰图像来说明玫瑰条目”)即使看似直接涉及条目主题,也仍被认定为不合理使用。本案的情况比那个例子更明显:这里甚至连「说明条目主题」的最低门槛都达不到,更谈不上必要性。
    因此,原存废讨论的关闭,正是对 NFCC 方针的正确执行。把这种显而易见的方针适用说成“没有共识”,不仅是对方针的曲解,更是在否认社群已形成的清晰结论。此存废复核提案本身亦是对Wikipedia:存廢覆核方针的直接违反。--Wcam留言2025年9月21日 (日) 17:23 (UTC)回复
    先前的檔案存廢討論和互助客棧討論已清楚顯示Wcam的詮釋犯下根本錯誤,Wcam在上面的留言只是把他之前已被反駁的論述重說一遍。--ClitheringMMXXV 2025年9月22日 (一) 13:44 (UTC)回复
    方针指引的效力高过讨论发言(假如有100个人说杀人不犯法,不代表杀人真的不犯法),何况之前的客栈讨论中有相当显著的意见是反对你的看法的。不过我在此可以做出让步:基于客栈讨论中有相当意见认为黛瑪·哈金斯是具备关注度的主题,也有意见认为可以单独建立条目叙述,如果你可以创建黛瑪·哈金斯条目,我将不再反对删除此图片。--Wcam留言2025年9月23日 (二) 13:45 (UTC)回复
    「殺人不犯法」當然不對,但與我何干?我和其他持相同意見的多名維基編輯並非在此顛三倒四,我完全無法理解為何您會把我和多名維基編輯在互助客棧發表的正當論說劃上這種等號。
    此外,我在先前的檔案存廢討論和互助客棧討論看不出「有相當顯著的意見是反對我的看法的」,如有請指出,我們可以在下面把其他維基編輯的正反意見逐一比照。
    關於為何才爵士夫人另立條目的建議,早前在互助客棧已有其中一位維基編輯回應指出「強行分出來一條獨立條目的處理過於死板,而且你們也沒能說明到底不分立的所增加的版權風險在哪裏」,我對該回應十分同意,沒有進一步補充,也歡迎其他維基編輯發表意見,謝謝。--ClitheringMMXXV 2025年9月23日 (二) 18:2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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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來源中有符合收錄標準的部分Louischen88888留言2025年9月20日 (六) 12:52 (UTC)回复
    请给出具体来源。--银色雪莉留言2025年9月20日 (六) 13:00 (UTC)回复
    那一種來源為零或者是只有一兩個根本沒有用的來源的偶像可以不用走一個月的流程嗎--Louischen88888留言2025年9月20日 (六) 15:16 (UTC)回复
    我们不基于来源多寡以及谁的条目来判断走什么形式的流程。请阅读NT:FAIL所指出的“如果在努力寻找后仍然无法找到相关的来源...假如需要删除:请确保收录标准模板已挂上足够长(至少30日)的时间,同时确保条目已提报至WP:NP,足以引起其他人的注意。”--银色雪莉留言2025年9月20日 (六) 17:02 (UTC)回复
    我也很難過啊,他們算是韓國新的男團裡面前三知名的,明年前三知名的其中一個限定團解散,就會成為前二知名的,只是很意外都找不到任何一個訪問等等的,實屬遺憾,不過我在同時確認過歷年的偶像條目,也發現了有許多完全不符合標準,來源不足的,我以後應該也會按照同樣的標準看待,慢慢的提報上去--Louischen88888留言2025年9月21日 (日) 00:12 (UTC)回复
    而且我最近又發現一個問題,如果那一個團體很不知名,但是他們當初是透過選秀的方式出道,那按到選秀的標準,前五名不論如何都可以收錄,不能提報存廢討論--Louischen88888留言2025年9月21日 (日) 00:16 (UTC)回复
    我現在又確認了一些很知名的團體,發現他們的獨立性也還是不夠,我再考慮是不是真的要一起都全部提報,因為說實話我其實沒有很想這麼做,你們說成員手術新聞不行,我還有印象。那宣布他要當某一個節目的主持人、他的直播取消的新聞,可以嗎?--Louischen88888留言2025年9月21日 (日) 00:33 (UTC)回复
    有那種很不紅,但是在各大的選秀,還有團體有待過,所以呢常常有個人的時候,反而都可以收錄--Louischen88888留言2025年9月21日 (日) 00:40 (UTC)回复
    我還是覺得偶像的收錄標準好嚴格,基本上都沒有辦法--Louischen88888留言2025年9月21日 (日) 00:44 (UTC)回复
    @Louischen88888:请留意此处,下同。您总该告诉大家是具体哪个来源能让条目符合收录标准。(PS:不是来源符合收录标准,是来源让条目符合收录标准——一点题外话。)--银色雪莉留言2025年9月20日 (六) 13:40 (UTC)回复
    這個可以嗎https://magazine.weverse.io/article/view/768?lang=ko&artist=BOYNEXTDOOR|access-date=2023-09-05|website=Weverse--Louischen88888留言2025年9月20日 (六) 14:29 (UTC)回复
    这是以团体名义接受的团体出道访问,只是分开给每个成员做,这就意味着这个访问是基于且仅基于传主作为团体成员而发生的。关于这一项来源的讨论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5/07/01#朴成淏已经有过,阁下也有参与。下同。--银色雪莉留言2025年9月20日 (六) 14:37 (UTC)回复
    都在全球範圍具有知名度,也拿了許多國內外的音樂獎項了--Louischen88888留言2025年9月21日 (日) 00:27 (UTC)回复
    昨天又拿到了年度藝人獎了--Louischen88888留言2025年9月21日 (日) 02:43 (UTC)回复
    這個是他個人參與雜誌的拍攝,可行嗎?https://www.imbc.com/broad/enews/view.html?idx=476853--Louischen88888留言2025年9月21日 (日) 05:21 (UTC)回复
    參加加長型禮車服務的影片與文章可以嗎--Louischen88888留言2025年9月21日 (日) 07:44 (UTC)回复
    ( π )题外话:因为您回复到太多不同位置了,请容许我在这里对上面的各问题统一发表意见。
    (!)意見:当然,这还是我的个人意见,我不是判官。
    1、“知名度”不是“关注度”或“收录标准”。谁前三知名、谁前二知名,这对于判断是否符合收录标准没有意义,因为这种“知名度”形成于个人观点而非客观来源,因此并不中立与客观,如果用这种事情来判断与讨论是否符合收录标准,除了制造问题以外不会解决任何问题。至于说“我现在又确认了一些很知名的团体,发现他们的独立性也还是不够”,我不知道您想表达什么,是成员的独立性不够吗?
    2、团体符合收录标准,不能等价于成员符合收录标准。联合国符合收录标准,不代表联合国里的每一个官员(我就不说工作人员了)符合收录标准——而如果您认为我上面这个举例恰当,那么阁下就该明白为什么没有理由为音乐团体成员的个人条目开口子。这不是“偶像的收录标准好严格”,而是通常的收录标准,这在NT:GNG里早就指出过了。
    3、“都在全球范围具有知名度,也拿了许多国内外的音乐奖项了”“昨天又拿到了年度艺人奖了”——谁?团体还是个人?不过我得指出,就算个人拿奖,不代表就符合收录标准——一来,对于何种奖项能够豁免,包括NT:MUSIC在内的各种收录标准有清晰列出;二来,如果拿的不是豁免类,那就还是得回到看来源是否符合有效介绍等要求。
    4、您后边给我提供的新来源,我想请教一下,您读过这个来源吗?在下读了一下,认为它不符合有效介绍的要求:直接、详细地讲解了主题的实体——这个来源的内容都做不到介绍传主,我读完这个来源,能够了解传主的什么客观的事情呢?--银色雪莉留言2025年9月22日 (一) 06:48 (UTC)回复
    但我實在遇到太多也沒有直接詳細講解主題實體的任何來源之條目,所以可能會有點誤解,我也會幫助提報那些頁面。--Louischen88888留言2025年9月22日 (一) 09:53 (UTC)回复
    日本金唱片大獎 、The Fact Music Awards、MAMA AWARDS、Melon Music Awards、Golden Disc Awards可以嗎--Louischen88888留言2025年9月22日 (一) 09:53 (UTC)回复
    所以我另外在別的地方提出的討論就是想要改善音樂的收入標準,詳細的內容也可以去那邊討論,另外作曲作詞家取得金唱片或更高級的唱片認證也可以直接收錄,這個團體的第四張迷你專輯有達到500000的門檻了,事實上其實超過1000000,而金雲鶴是裡面的每一首歌其中的一個詞曲作者,是否有機會用這個部分收錄。--Louischen88888留言2025年9月22日 (一) 09:57 (UTC)回复
    1、您似乎仍然有误解:我个人对您快速将大量条目加上收录标准模板的行为感到不安,这不合“对于满足收录标准与否不明了的条目,删除应是最后诉诸的手段”的精神。
    2、NT:MUSIC有说明。我不想在本件下讨论开放性问题,如果本件所涉条目有相关情况请您告知——请注意是“本件所涉条目”,即其本人获得奖项。
    3、金唱片认证的具体标准各地不同,这需要来源佐证认证的确实存在,而不是来源佐证数字。又及,没有“直接收录”这种说法,符合收录标准只是假定可以收录,而实际上仍然可能由于例如无可靠第三方来源介绍等原因而未能收录成为条目,谨请注意。--银色雪莉留言2025年9月22日 (一) 10:21 (UTC)回复
    1.所以要怎麼辦,看到一堆不符合收錄標準的文章。
    2和3就一起說了那個方針主要還是提醒最主要的還是要找到可靠來源,我總覺得這麼知名的團體之成員不可能找不到,但我還在努力尋找。--Louischen88888留言2025年9月22日 (一) 12:48 (UTC)回复
    NT:FAIL有告诉您该怎么办,还有您的批量提报——我留意到当中有部分显然地存在问题——似乎在把“当前在条目中展示的来源”片面等同于“现时存在的来源”来作为提报依据,请不要那样做。--银色雪莉留言2025年9月22日 (一) 14:25 (UTC)回复
    那我接下來的數十個時限將會到期的,我要先確認有沒有來源再進行提報嗎?--Louischen88888留言2025年9月22日 (一) 15:36 (UTC)回复
    这样会比较好,虽然也会有人坚持说NT:FAIL并没有说一定要这么做,但这是被推荐的做法这一点是毫无疑虑的,因此我的个人建议是请善尽你的能力,我相信不会有人批评你查不到来源(虽然有)而提报,但是你已经出现没有确认(如孟庭苇劉依純,前者显然条目已经有来源支持收录标准,后者也说了自己有金曲奖)而提报的情况,如果这种情况增多,我想其他用户产生对阁下是否有善尽能力确认的怀疑是在所难免的。--银色雪莉留言2025年9月22日 (一) 16:01 (UTC)回复
    好的,我很抱歉,我會善盡能力確認是否有來源,也避免他人對我的能力產生懷疑。--Louischen88888留言2025年9月24日 (三) 00:52 (UTC)回复
    知名度是透過客觀的MV數據銷量數據社群媒體追蹤數據等等進行客觀的分析,雖然用這個依然無法佐證任何的收錄標準.--Louischen88888留言2025年9月22日 (一) 13:02 (UTC)回复
    “客观的MV数据销量数据社群媒体追踪数据等等进行客观的分析”——这就是典型的WP:OR了。概括而言,试图用知名度来论证收录标准的问题这种做法,根据我个人浅薄的经验,在本地不会得到支持。--银色雪莉留言2025年9月22日 (一) 14:27 (UTC)回复
    我上面也有講說用知名度來論證不合理啊,我只是順道提出可能會對普羅大眾更有感興趣的條目。--Louischen88888留言2025年9月22日 (一) 15:35 (UTC)回复
    如果您知道不合理,那就请不要说它是“客观的分析”。普罗大众也可能对于名人八卦很感兴趣,然而我们有WP:BLP——这就说明,普罗大众感兴趣是一个有用的前提但不是最主要的前提。--银色雪莉留言2025年9月22日 (一) 16:03 (UTC)回复
    [9]--Louischen88888留言2025年9月24日 (三) 00:50 (UTC)回复
    ELLE以团体为前提发生的访问。未见独立于团体而符合于收录标准。--银色雪莉留言2025年9月24日 (三) 07:17 (UTC)回复
    所以如果是團體拿到極為知名的獎項,也不能用他來佐證個人的收錄標準,儘管這個團體如果少了一個人可能就無法獲得獎項。--Louischen88888留言2025年9月25日 (四) 00:13 (UTC)回复
    [10][11][12][13]--Louischen88888留言2025年9月25日 (四) 12:28 (UTC)回复
    头两个是同一个,属于未经改写整理的专访(类似逐字稿的笔录形式),不符NT:GNG...应该是第二手来源(二次文献)或第三手来源;后两个实际上也是同一个,杂志封面拍摄,配文未达致NT:GNG直接、详细地讲解了主题的实体的要求。--银色雪莉留言2025年9月25日 (四) 13:46 (UTC)回复
    如果有對那個影片的內容整理的新聞的話,是不是就有機會符合--Louischen88888留言2025年9月25日 (四) 15:35 (UTC)回复
    我上面真的太多思慮不周的主觀發言了,如果造成大家困擾我很抱歉。--Louischen88888留言2025年9月25日 (四) 15:47 (UTC)回复
    [14][15][16][17]--Louischen88888留言2025年9月25日 (四) 15:47 (UTC)回复
    第一个重复于上一次的第四个,第二个和第一个是同一内容,第三个受伤消息,不说别的,有效介绍的要求没有达到;第四个是日本常见的类似信息聚合器的网站,本身不是可靠来源。--银色雪莉留言2025年9月25日 (四) 19:39 (UTC)回复
    還是有一些針對本人的介紹--Louischen88888留言2025年9月26日 (五) 00:06 (UTC)回复
    头两个我能得到什么关于传主的信息呢?传主对担任封面的感受吗?还是诸如像“眼神”“气质”这类内容?我们不是fandom;第三个也是,除了得到“受伤”,我也得不到任何信息,我找一个能支持收录标准的条目来,是希望它“直接、详细地讲解了主题的实体”,这不是说要它一篇作品写生平,我起码得知道这人谁、有什么身份、有什么阶段性事件等待诸如此类,然而看完这我除了知道偶像团体成员受伤,还知道任何什么关于传主生平的客观信息?阁下之前疑虑下面苏的条目的来源去摆摊支持毛小孩都能通过,那个来源里讲了台语歌手喜欢猫狗,某种程度上跟这个来源的介绍程度不遑多让——我想我们判断事物是不应该太双标的。--银色雪莉留言2025年9月26日 (五) 03:51 (UTC)回复
    [18][19]--Louischen88888留言2025年9月28日 (日) 06:18 (UTC)回复
    重复于上上次的后两个,上次的头两个,虽然源自不同媒体,内容基本无差异——其实如果您认为这个内容可以的话,不如批驳在下上方对此系列来源的疑虑,这样可能效果比较好,因为不能佐证收录标准的六个或六十个来源并不会让它变得符合收录标准。--银色雪莉留言2025年9月28日 (日) 07:54 (UTC)回复
    恕我直言:没办法的事情,它就是没办法的。如果没有新来源,我个人建议该复核可终止。——当然这是我的一家之言,我也完全了解在下并不是什么圣贤或裁判官,我的观点一定有机会出错——但我想表达的是:如果这个来源的内容本身行,您就以此为基础论述就行,发六个一样的,我想作用不大。--银色雪莉留言2025年9月28日 (日) 07:57 (UTC)回复
    [20][21]--Louischen88888留言2025年9月28日 (日) 09:12 (UTC)回复
    第一个,不符WP:PSTS,因此不符NT:GNG;第二个,开宗明义,これからの音楽シーンを牽引する彼らの連載「BOYNEXTDOOR Room Tour」、第3回をお届けします。,不能佐证传主独立地符合收录标准。--银色雪莉留言2025年9月28日 (日) 09:56 (UTC)回复

金雲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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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來源中有符合收錄標準的部分Louischen88888留言2025年9月20日 (六) 12:53 (UTC)回复
    请给出具体来源。--银色雪莉留言2025年9月20日 (六) 13:00 (UTC)回复
    這個可以嗎https://magazine.weverse.io/article/view/772?lang=zh-cn&artist=BOYNEXTDOOR|accessdate=2023-06-10|language=zh-cn|last=weverse--Louischen88888留言2025年9月20日 (六) 14:30 (UTC)回复
    见上,不赘。--银色雪莉留言2025年9月20日 (六) 14:37 (UTC)回复
    我也很難過啊,他們算是韓國新的男團裡面前三知名的,只是很意外都找不到任何一個訪問等等的,實屬遺憾,不過我在同時確認過歷年的偶像條目,也發現了有許多完全不符合標準,來源不足的,我以後應該也會按照同樣的標準看待,慢慢的提報上去--Louischen88888留言2025年9月21日 (日) 00:13 (UTC)回复
    而且我最近又發現一個問題,如果那一個團體很不知名,但是他們當初是透過選秀的方式出道,那按到選秀的標準,前五名不論如何都可以收錄,不能提報存廢討論--Louischen88888留言2025年9月21日 (日) 00:15 (UTC)回复
    所以就算有個人訪問,不過是6個人都有訪問的過程就不可以嗎,因為我有查到數個訪問了--Louischen88888留言2025年9月21日 (日) 05:23 (UTC)回复
    @银色雪莉您曾經用[22][23]來肯定明宰鉉存留標準,但金雲鶴也在裡面,為何不能呢--Louischen88888留言2025年9月21日 (日) 06:53 (UTC)回复
    这里有些问题,我在上面回复过,所以不赘述,就您这边提的新问题,我的意见如下:
    1、“如果那一个团体很不知名,但是他们当初是通过选秀的方式出道,那按到选秀的标准,前五名不论如何都可以收录,不能提报存废讨论”:我不太理解“团体...前五名出道”是要表达成员前五名出道成为团体还是说一个团体以团体形式参加了一个选秀节目然后以前五名身份出道,所以我暂时没有进一步补充。“不论如何都可以收录”是对收录标准的严重误解,几乎收录标准和每一个收录标准的子主题都指出了类似“假定”以及对可靠第三方来源的要求,从来就不存在什么“不论如何”。至于“不能提报存废讨论”也是滑坡推论。
    2、您可以先用收录标准来衡量一下您找到的来源是否符合要求,而不是另外自创一些标准来要求别人对这些来源是否符合您的这些标准来发表看法。当然如果您确实衡量不了,您还是可以发出来让其他用户帮忙判断,但我还是诚恳地建议您可以先衡量一下。
    3、我不太确定您说我“曾经用[10][11]来肯定明宰铉存留标准”的依据是什么。我没有参加过明宰铉的存废讨论和复核。我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5/07/01#朴成淏中于称“之前看明宰铉已看到有来源应该适合独立保留(现时点来源32/33)”,时点是2025年6月23日 (一) 12:05 (UTC),因此我查看的是Special:diff/87730142这个版本的条目,当时的32/33来源是同一个来源,即[24],应该与您提到的两个来源都不同。--银色雪莉留言2025年9月22日 (一) 07:05 (UTC)回复
    因為選秀節目前5名可以收錄,此標準是寫在方針之中的,所以我就認為是這個標準凌駕在有沒有足夠可靠的來源之上,若有誤會也可以討論,因為過往也有一些存廢討論連來源足不足夠都沒有看,僅以他曾經當過選秀節目的前五名,就直接認為要保留並且結束討論。--Louischen88888留言2025年9月22日 (一) 10:22 (UTC)回复
    我想“凌驾”是阁下的错觉,NT:MUSIC对此有定案。--银色雪莉留言2025年9月22日 (一) 10:25 (UTC)回复
    錯覺是哪個部分,然後說實話我看不出來定案在哪,抱歉勞煩您解釋一下--Louischen88888留言2025年9月22日 (一) 10:30 (UTC)回复
    “这个标准凌驾在有没有足够可靠的来源之上”是错觉,定案在NT:MUSIC:“然而,编者不应以本指引作为建立条目的唯一依据,也须符合可供查证等方针。”“音乐家、音乐团体、音乐作品、作曲家和作词家之类的条目在符合本指引所列的条件,又或是符合《通用收录标准》时,即符合收录标准,惟所有内容须满足《可供查证方针》之要求,如果没有可靠、第三方的来源,则维基百科一般不会收录这些条目。”以上,原文直出。--银色雪莉留言2025年9月22日 (一) 10:34 (UTC)回复
    我理解了,所以就是說就算不符合這裡面任何的標準,但是有可靠的第三方且針對個人的來源就還是可以收錄嗎,如果是的話我也會去刪除我剛剛在條目討論那邊的論述。--Louischen88888留言2025年9月22日 (一) 10:41 (UTC)回复
    [25][26][27]
    可以嗎--Louischen88888留言2025年9月22日 (一) 10:57 (UTC)回复
    1、不,您不理解,可靠来源作出有效介绍等本来就是NT:GNG——通用收录标准的要求(当然,不止这些要求),不是什么“不符合这里面任何的标准”。鉴于似乎已有用户不止一次在与阁下的交互中提到此标准,我对阁下最近提出大量通用收录标准提报的行为时是否基于熟悉相关要求的前提表示高度疑虑,在此郑重请阁下注意。
    2、我认为第二个来源是可以佐证其符合收录标准的。--银色雪莉留言2025年9月22日 (一) 14:23 (UTC)回复
    對不起我真的有一些不理解的地方,所以主要是要滿足幾個通用收錄標準,才可以創建出一個較好的條目。
    另外如果第二個來源可以符合,是否可以請管理員同意並且重新建立頁面。--Louischen88888留言2025年9月22日 (一) 15:40 (UTC)回复
    不是满足几个,而是满足一类子主题收录标准或者满足通用收录标准(通用的只有一个)。管理员会审视并处理,我认为阁下不需要着急,我不是神,不能下判决,跟你一样是普通用户,这个讨论正常会持续一段时间,也可能有反对意见,请等待。--银色雪莉留言2025年9月22日 (一) 16:05 (UTC)回复
    對了,您使用Leeseo在人氣歌謠當主持人的新聞來消除Notability,但金雲鶴也當過人氣歌謠的主持人,有大量記錄--Louischen88888留言2025年9月23日 (二) 03:55 (UTC)回复
    我不是使用“在人气歌谣当主持人的新闻来消除Notability”,而是使用一个符合WP:NOTE要求的来源来移除收录标准模板。该来源的内容达到NT:GNG中独立于主题实体的可靠来源作有效介绍的要求,当中也有长段关于其独立于团体关注度的内容。我不确定您有没有读过这个来源,但我想如果您读一下(同时多读读收录标准),会了解到该来源与前述您提供的其他来源的差异。--银色雪莉留言2025年9月23日 (二) 16:27 (UTC)回复
    [28][29][30]--Louischen88888留言2025年9月24日 (三) 00:11 (UTC)回复
    第一个你发过了,第二个跟第一个内容事实上没差别,上面我已经讲过头一个我认为是能够佐证独立于团体的收录标准的:它独立于主题实体,对传主作出了(虽然有些基础,但总是超越了顺带提及的)有效介绍,而且作为传主个人工作,也佐证其独立于团体的收录标准——因此第二个有没有都没关系。第三个是论坛转载翻译的报道,论坛本身是不可靠来源,可靠性以其转载原始出处为准,原始出处见此[31],可靠性虽无大问题,但其作为团体系列报道之一部分,平时写条目可以用来佐证一般内容,但做不到眼下其回复作为独立条目所需的佐证其独立于团体的收录标准。--银色雪莉留言2025年9月24日 (三) 07:28 (UTC)回复

蘇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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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该条目(包括原蘇聖惠)两度经存废讨论审核而获得保留,但是其理据恐未经充分分析。
    1、2017年的第一次存废讨论中因提出两个来源(也是到今天条目三个来源中的两个)而被保留,其一文意主旨是介绍“浪浪愛心拍賣市集高雄場”活动,传主仅被提及“台语歌手”“喜欢猫狗”“参与该活动”的信息,显然未达NT:GNG“有效介绍”直接、详细地讲解了主题的实体的要求而显然为典型的“顺带提及”(同样地,第二次讨论中认为其“符合收录准则”的判断恐怕不准确);其二为中时对参与「旺旺中時公益演唱會」甄选的传主的报道,这与GNG“独立于主题实体”的要求相抵触而使其不适宜用于佐证符合收录标准。
    2、目下条目内剩余的一个来源,即台湾流行音乐资料库的来源,即便其可靠与第三方等程度不存疑义,其未能达致对传主的有效介绍是客观事实,其所佐证的传主发行的专辑的情况也显然无法使传主透过NT:MUSIC符合收录标准。而从外间强搜,目前又暂无更多来源。
    3、第二次讨论中另一“先保留,相信符合收录标准”的观点属于存废中应当着力避免的WP:BALL,也并非支撑保留的合理理据。
    4、综上,谨提起对该条目的保留判定的复核。银色雪莉留言2025年9月25日 (四) 20:44 (UTC)回复
    感謝您對於此條目的注意,另外,不知您是否願意幫我閱讀並嘗試改善草稿:伍浩哲草稿:魏小羽,若真的沒有辦法符合收錄標準,再和我說明,謝謝!--Louischen88888留言2025年9月26日 (五) 00:04 (UTC)回复

File:Guilin Medical University Logo.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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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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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越陽菜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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瀨戶口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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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Taoyuan International Airport MRT.sv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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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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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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