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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州圖書館

坐标24°48′19″N 120°58′17″E / 24.805151°N 120.971256°E / 24.805151; 120.97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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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8′19″N 120°58′17″E / 24.805151°N 120.971256°E / 24.805151; 120.971256

新竹州圖書館
建築今貌 地图
别称新竹州圖書館
新竹市立圖書館
新竹縣立圖書館
位置新竹市東區文化街8號
建造时间1924年
官方名称新竹州圖書館
類型登錄等級:市定古蹟
登錄種類:圖書館
评定时间1998年12月29日
詳細登錄資料

新竹州圖書館,位於臺灣新竹市東區育賢里,1925年開館。1982年新竹縣市分治後,新光人壽新竹縣政府購買以拆除作商業大樓,受新竹市政府阻止,今列市定古蹟,2020年9月末重新開放,以咖啡館作活化。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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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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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州圖書館入口

1923年臺灣行啟,4月19日10點半,裕仁皇太子抵達新竹火車站,巡視新竹市區後,11點半搭火車離開新竹[1]。該年由新竹州知事佐藤勸,以紀念臺灣行啟為由,對興建圖書館作募款到1924年[2]。最終募款3萬5278.84圓[3],以其中1萬作購書費[2][3]

新竹州圖書館與北郭園遺石

新竹州圖書館所在的新竹市育賢里在日治時期屬於榮町,興建有東門國小、新竹州商工獎勵會館、電燈會社與合同電氣株式會社等建物[4]。圖書館位置連貫鄰近的東門城圓環廣場、新竹護城河、新竹市役所與新竹州廳,形成城市軸[5]宇敷赳夫將新竹州圖書館設計成風格整體形貌方正、重視水平線條分割的近世復興式RC建築[6]。立面上的柱子有刻意加強裝飾的磚形條紋[7]。入口門楣上方有象徵日本皇室的16瓣菊花紋章[8][9],兩旁則是有著「掌握知識就能飛翔」的翅膀[5][8]。大廳挑高二層、上下各有成排的長窗[5]。興建時因照明設備並不先進,以屋頂天窗增加室內採光[10]

早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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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州圖書館於1925年8月31日開幕[2][3],次日9月1日開放給民眾[3]。館藏書籍以新竹州知事古木章光的捐書為基礎,至1935年已有藏書12596冊[2]。在館長太田雄治郎的鼓勵任何人前來進修的理念下,開風氣之先,設置專屬婦女及兒童的閱覽室[11]。新竹州圖書館並在1930年10月30日起,每旬發行刊物《圖書館だより》,直到1938年12月27日止[2]

戰後時期,新竹市政府接收作新竹市圖書館,除了規畫為圖書館之使用外,還成立文獻室[12]。除宣揚皇軍戰爭思想的書籍被銷燬,多數日文藏書都得以妥善保留[11]。日治時期的3861冊圖書,轉至國史館臺灣文獻館[3]。建物還曾題有胡適的「為學要如金字塔,要能廣大要能高」[4]

1950年,因新竹市降為縣轄市,改稱「新竹縣立圖書館」[11]。1956年5月28日公布的新竹市都市計畫書中,新竹縣立圖書館登載土地為機關用地[13]。1982年7月1日新竹市升格為省轄市後,新竹州圖書館轉移為新竹縣政府財產[14]

新竹州圖書館右側

縣府變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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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人壽封閉時的新竹州圖書館

1983年,陳進興任新竹縣長時,要在竹北斗崙興建行政中心需新台幣20億元,但新竹縣政府當時只有6億,財源吃緊[15]。新竹縣市分治的財政劃分原則,新竹市內所屬非公用土地歸於新竹縣府所有,並且縣府可自行處分[16]。陳進興決定變賣新竹州圖書館土地[17]。縣府出資興建新竹市文化中心(今新竹市文化局)以作為新竹市新的圖書館[18]

1984年3月,新竹縣政府標售包含新竹縣圖書館的榮光段19筆土地,特別表明該地屬商業區[19]。標售時只有呈報相關資料給臺灣省建設廳公產管理單位,並沒有至都市計畫單位審核[20]。新竹市政府職員陳國棟,注意到新竹縣圖書館在都市計畫區圖誤標為商業區,曾試圖阻止[14]。新光人壽吳火獅以新台幣6900萬元標得圖書館600坪土地[21]。新光人壽繳付首次價款時特別函詢縣府查明土地是否為商業區,得到函覆是「無疑義」 [22]。同年8月,新光人壽向新竹市政府申請建築線指示以拆除改建地上9層、地下5層的商業大樓,遭新竹市府以該土地是機關用地作駁回[19]。根據內政部營建署在1978年7月18日的解釋令,都市計畫書圖不符時,以計畫書所敘述的內容為準[20]

原先新光人壽想以捐2千萬作新竹市文化基金來解決土地變更,但被臺灣省都市計畫委員會認為文字記載理應優於都市計畫圖而駁回,於是改由內政部處理[13]。1994年3月7日,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不同意圖書館土地變為商業區[23]

列為古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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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0月3日,在市長蔡仁堅指示下,新竹市都市計畫委員會與新竹縣政府進行土地協調[24]。12月14日,都市計畫委員會委員劉育東表示,委員會通過新竹州圖書館變更為商業用地[25]。但同月24日,新竹市古蹟審查會議,將圖書館列為古蹟[26]。29日,新竹市政府公告新竹州圖書館為古蹟[27]。1999年1月19日,監察院監委許新枝受理新光集團申請調查案,引起蔡仁堅怒罵監察院受財團影響失去公正立場[27]

新光人壽主張《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以後仍出售這筆土地給新光人壽,這當中的瑕疵是新竹市公所疏失造成的[21]。對此,新光人壽首席副總經理鄭弘志,發言說此圖書館是「殖民地時代建物,是一種恥辱,根本沒有保留價值」[27]。2000年11月30日,最高行政法院以指定古蹟是公益,而公益重要性大於私人利益,判決新光人壽敗訴[28]

2001年7月5日,台灣高等法院判決新竹縣政府須賠償2億4333萬元給新光人壽 [19]。經過上訴,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於2010年4月8日判決新竹縣政府賠償1億448萬餘元定讞[22]。2011年1月7日,縣長邱鏡淳、縣議員趙一先、林光榮向巡查尖石鄉的監察委員余騰芳、馬秀如陳情,認為不該賠款[29]。因賠償加上從1999年起算5%法定利息還要多付7千多萬元,縣府曾函請新光人壽同意分5年攤還、全免利息,但新光未回應[30]

活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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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州圖書館相較1921年尾辻國吉設計的台南市圖書館、1929年三田鐮次郎設計的臺中州立圖書館,堪稱至今仍保留最完整建築原貌[5]。對於市民想讓新竹州圖書館活化再利用,新竹市政府因無預算向新光人壽購回而無法活化[31]2014年中華民國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期間,新竹市長參選人蔡仁堅在10月13日推出博物館群計畫,想將新竹州圖書館作為竹塹文學館 [32]

星巴克新竹州圖門市

林智堅當選市長後,委託楊玲宜與新光集團交涉,以將圖書館活化[8]。2016年3月22日,林智堅在議會臨時會專案報告,表示新光集團董事長吳東進已同意將新竹州圖書館活化[33]。市府委由中華大學建築學系教授黃承令改善規劃[10]。修復費5257萬元中,中央補助3680萬元、市府自籌1314萬元、新光人壽負擔262餘萬元[7]。2018年10月3日,市長林智堅、新光合纖董事長吳東昇與新光金控代表共同主持修復開工典禮[34]。修復期間,發現隱蔽處拆解後構件損壞嚴重導致修復費不足,於是就由新光人壽支助[9]。2020年9月30日,時任文化部長李永得、市長林智堅與新光慈善基金會董事長吳東進主持啟用開幕典禮[35]

2023年3月30日,新竹州圖書館成為桃竹苗首間市定古蹟的咖啡門市[6]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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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潘國正. 裕仁「巡視」台灣神氣活現. 中國時報. 1994-08-18 (中文(臺灣)). 
  2. ^ 2.0 2.1 2.2 2.3 2.4 張谷源. 新竹州立圖書館暨其機關刊物《圖書館だより》 (PDF). 臺灣學通訊電子報. 2011-08-22 [2025-09-05] (中文(臺灣)). 
  3. ^ 3.0 3.1 3.2 3.3 3.4 洪美秀. 百年香遇漂書站! 明、後天揪竹市民回新竹州圖傳書香. 自由時報. 2025-08-30 [2025-09-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5-08-30) (中文(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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